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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年审的通知
 
2007-05-15 14: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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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协[2007]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单位行业管理办法》要求,我会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将于近期开展2006年度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材料

  消防检测单位从江苏消防网“协会网页”(www.xh.js119.com)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年审申报表》(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单位申报资料,向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申报。同时需附下列材料:

  1、检测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2、相关证书正、副本(含单位资格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3、经有资质的经济类鉴证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4、检测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有关材料;
  5、技术人员的变更情况;
  6、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的情况;
  7、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并分开装订。申报材料的原件由单位留存备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办公室对检测单位的年审申报不予受理:

  1、未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和不完整的。
  2、主要技术人员缺额,持证检测人员少于8人的。
  3、未按检测分会规定足额交纳当年度自律管理活动经费的。

  三、年审工作程序

  1、评审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起草初审情况报告。
  2、评审委员听取评审办公室初审情况汇报,查阅单位申报资料,投票表决确定年审结果。评审办公室整理汇总年审意见,并报省消防局和本会备案。
  3、评审办公室通过江苏消防网或其他媒体公布年审结果,书面告知检测单位注册地公安消防部门,制作《年审意见通知书》送发申报单位。

  四、年审工作安排

  5月18日前:各单位递交资格年审申报资料;
  5月25日前:评审办公室进行资料初审;
  5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
  6月6日前:公告年审结果。

  附:《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年审申报表》
              

 

江苏省消防协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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