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消协[2007]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单位行业管理办法》要求,我会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将于近期开展2006年度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材料
消防检测单位从江苏消防网“协会网页”(www.xh.js119.com)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年审申报表》(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单位申报资料,向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申报。同时需附下列材料:
1、检测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2、相关证书正、副本(含单位资格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3、经有资质的经济类鉴证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4、检测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有关材料;
5、技术人员的变更情况;
6、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的情况;
7、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并分开装订。申报材料的原件由单位留存备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办公室对检测单位的年审申报不予受理:
1、未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和不完整的。
2、主要技术人员缺额,持证检测人员少于8人的。
3、未按检测分会规定足额交纳当年度自律管理活动经费的。
三、年审工作程序
1、评审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起草初审情况报告。
2、评审委员听取评审办公室初审情况汇报,查阅单位申报资料,投票表决确定年审结果。评审办公室整理汇总年审意见,并报省消防局和本会备案。
3、评审办公室通过江苏消防网或其他媒体公布年审结果,书面告知检测单位注册地公安消防部门,制作《年审意见通知书》送发申报单位。
四、年审工作安排
5月18日前:各单位递交资格年审申报资料;
5月25日前:评审办公室进行资料初审;
5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
6月6日前:公告年审结果。
附:《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年审申报表》
江苏省消防协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