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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政府决定拨款30万元用于县消防大队食堂改造
 
丁伟军 20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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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近日,洪泽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兴尧做出专门批示:为洪泽县消防大队食堂改造工程拨款30万元。
                                 
  为进一步加快大队“三基”工程建设步伐,洪泽县消防大队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多次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改造消防大队官兵食堂的请示》,申请在大队院内翻建官兵食堂综合楼,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有关经费问题。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兴尧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大队长王剑文、政治教导员何海平的汇报,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划拨30万元用于消防大队官兵食堂改造。县政府30万元资金的注入,有力地推动了大队“三基”工程建设步伐,为部队防火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淮安支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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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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