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幕式

领导讲话

下届年会申办演讲

闭幕式

交接会旗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于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第六分委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40 名、通讯委员132名和特邀代表共182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高伟副处长、浙江省消防总队严晓龙处长、温州市消防支队吴建副支队长、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厉剑所长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
第六分委会主任委员、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宋希伟主任;第六分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松江电子仪器厂郑大膺厂长,第六分委会副主任委员、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李宁总经理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严晓龙处长、吴建副支队长、厉剑所长和会议承办单位杨胜武董事长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热烈欢迎各位代表前来参加此次会议,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高伟副处长在会议开幕式上针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发表了关于我国当前加强消防标准化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的讲话。首先,他充分肯定了第六分委会的标准化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然后向全体与会人员传达了今年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消防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和精神,通报了我国新颁布的和正在制定的消防安全标准的内容和意义,以及开展国际消防标准化技术交流和国内外消防标准化比较研究等项活动和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分委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听取了主任委员宋希伟作的第六分委会《二OO三至二OO四年度工作报告》和《二OO四至二OO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审查了十三项国家标准送审稿,举行了第六分委会第十二届学术讨论会。全体与会代表对第六分委会《二OO三至二OO四年度工作报告》和《二OO四至二OO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予以了认真审议,对分委会上年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分委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会议审查并通过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第1部分:术语》(修订送审稿)、《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第2部分:一般要求》(修订送审稿)、《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第3部分: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特殊要求》(修订送审稿)、《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第4部分: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特殊要求》(修订送审稿)、《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第5部分:集中控制器特殊要求》(修订送审稿)、《火警受理系统 第1部分: 火警受理信息系统通用性能要求》(修订送审稿)、《火警受理系统 第2部分: 火警调度机》(修订送审稿)、《火警受理系统 第3部分: 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修订送审稿)、《电气火灾现场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修订送审稿)、《电气火灾现场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修订送审稿)、《电气火灾现场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修订送审稿)、《电气火灾现场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修订送审稿)、《建筑电气火灾预防性检测技术要求和方法》(制订送审稿)等13项国家标准,做出了审查结论,并对这些标准草案提出了修改要求,要求上述13项标准的编制组,会后按照审查意见抓紧标准的修改工作,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审批。
本次会议还评选出一等优秀论文21篇,二等优秀论文19篇,三等优秀论文 篇,会上进行了学术交流。会议还在热烈、真诚的气氛中,通过申办演讲和委员评议表决方式,确定了下次年会承办单位。
本次会议在公安部消防局、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在承办单位胜武实业有限公司热情周到的服务和卓有成效的配合下,在浙江省消防总队和温州市消防支队的积极协助下,通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完成预定的标准审查任务,取得了圆满成功。
新闻来源: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