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事故工作是保障部队安全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是中心却牵动工作中心,不是大局而却影响建设大局。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指出:“抓安全防事故工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务求实效。要坚决克服‘事故难免’的思想,树立‘安全可保’的观念。”笔者结合近年工作实际,下面就当前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如何加强和改进安全防事故工作作以下思考和探讨。
一、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面临的客观问题和困难
消防部队同其它部队不同,在组织指挥、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监督执法及警政警民关系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在抓安全防事故工作中具有针对性。
(一)组织指挥的分散性。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部队可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人数15-45人。这种分区布局、分散执勤的模式有利于提高消防部队灭火快速反应能力,但也给部队的安全防事故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二)社会交往的广泛性。消防部队驻地全部在城区,担负的职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保障和服务;消防部队的营房和装备建设所需经费由驻地财政保障,日常消耗补给完全依靠驻地市场获取。为此,部队必须与驻地党政机关、各种单位和群众进行广泛接触、密切往来。灯红酒绿、纷繁复杂的社会对官兵的影响比较直接和迅速,从而增加了开展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难度。
(三)承担职能的多样性。根据《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消防部队承担的职能包括3大类20项:第一大类是业务本职,包括防火、灭火;第二大类是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第三大类是参与配合处置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这些都是一些急难险重任务,其中许多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完成,客观上增加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四)工作性质的执法性。消防部队是依据《消防法》授权,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法律赋予其行政审核权、消防监督检查、火场处置等方面的权力,同时还赋予其行政优先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另一方面,公安消防部队属于军事组织,在驻地处于相对独立和封闭状态,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约束相对较少。一些官兵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这些权力,特权思想蔓延,工作方法粗暴、作风蛮横,由此引发警民纠纷和案件。
(五)处警执勤的机动性。由于履行职责的需要,消防部队的机械化程度比较高,并且24小时都处于执勤战备状态。尤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火灾起数不断增加,消防部队接处警次数亦大大增加。同时,消防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的范围不断拓展,次数快速攀升。
二、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存在的主观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各级领导对安全防事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部队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总体形势较好。但任务层出不穷、形势变幻莫测,安全防事故工作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多主观的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消极“保安全”思想。没有把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上来认识和对待,把安全防事故简单等同于“不出事”,结果日常工作用车封存起来,官兵正常请假不予批准,该搞的训练不搞,本应从难从严要求的训练只简单应付了事,甚至关起门来保安全,不顾消防部队特点和规律,对基层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二是单纯“结果论”思想。少数单位领导只强调结果不看过程,对发生的事故不加分析、不问原因,不区分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一味强调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认识上片面,理论上错误,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容易打击一线官兵的积极性,扼杀基层官兵的探索、实践和创新精神,并为消极“保安全”思想提供温床和土壤。三是“就安全论安全”思想。实践中没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联系观点和系统观点去看问题,没有把安全防事故工作纳入部队建设与发展战略,没有从源头上去积极预防,从根本上去提出对策,而是将安全防事故工作与部队建设人为割裂开来,仅局限于就安全工作本身抓安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其结果必然是按下葫芦起了瓢,顾此失彼,穷于应付,既抓不好安全,也没有安全可言。四是“重业务轻安全”思想。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认识不到位,把安全作为业务工作可有可无的点辍和“附属品”。一忙起来便丢到脑后,抓业务工作中偶尔想起来才抓一下,上面推一把才动一下,或者把安全防事故工作仅仅局限于部队管理上,没有认识到安全防事故工作具有全员额、全方位、全时空、全过程的特点。
(二)工作方法上存在欠缺。一是重于治标,疏于治本。将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抓一件件具体的工作,忙于被动应付和处置,而没有从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加强对官兵的安全防事故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改善安全环境等影响安全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二是重于整治,疏于经常。一些单位习惯打“攻坚战”,对安全防事故工作时紧时松、忽冷忽热,平时不抓紧,一旦发生事故便大张旗鼓搞集中整治,一阵风过后又回到原点,防范水平没有提高,安全条件没有改善,时间和精力在反复中不断浪费,事故和问题在反复中不断出现。三是重于抓点,疏于扩面。对车、酒等环节比较重视,对其他方面忽视;对基层抓得较紧,对机关抓得不够;对战士管理较严,对干部要求不高。其实事故往往发生在不经意之间。四是重于创建,疏于守成。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中,各地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逐级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但这些花费不少精力建立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的坚持不够,最终使其成为一纸空文。今天亲手把制度建立起来,明天又亲自把制度践踏到脚底下。
三、关于消防部队加强和改进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几点建议
当前,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正在全力落实《三年规划》和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攻坚决胜,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即,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要谨防安全防事故工作成为制约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推进的一块“短板”。为此,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发展理念是消防部队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安全防事故工作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在深刻认识安全防事故工作规律基础上的科学概括和深化。安全发展是比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内涵更深刻、内容更丰富、范围更广泛、层次更高的一种科学运行状态。它强调把安全工作、安全管理渗透到部队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基础性的高度来认识安全防事故工作,强调把安全防事故工作纳入部队发展建设的总体战略。要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变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实行积极预防,时刻把握安全防事故工作的主动权。
(二)坚决把住安全防事故工作源头。一是把住教育源头。教育是先导和根本。要持续深入开展对全体官兵的安全防事故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官兵对安全防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强化安全防事故工作意识,做到人人、事事、时时讲安全。同时要加强安全防事故知识教育,使广大官兵尤其是一线指挥员学会:萌芽状态会发现事故苗头,发展阶段会排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会应对和处置,既力争“善管者管于未发”,又做到善管者发后会管。二是把住装备源头。购置的器材装备必须是安全可靠、有质量保证的产品;消防员防护装备等必须配备到位。平时要加强对车辆和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器材装备带着疑问上阵、带着问题运行。三是把住管理源头。将安全防事故纳入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又不影响工作和生活、不影响执勤和训练的习惯和操作,要坚决禁止。如近几年的禁止官兵私自外出游泳、禁止战士骑摩托车,禁止酒后驾车等,都是很好的方法。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一是逐级责任制度。要按照岗位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逐级安全防事故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层层签定责任书,变任务职责为具体的目标责任,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使安全防事故工作横向到边无缺口,纵向到头无断层,不留死角。责任书一定要紧扣岗位特点,明确具体,便于操作执行。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坚决追究。二是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决落实基层党委每月、支部每半月分析安全防事故形势。对于任务、季节转换等重点时期,要及时分析,认真研判形势,及时预警,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三是设立安全员制度。部队在训练、劳动、灭火、救援或执行其他任务,要设立安全员,放观察哨,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环境变化,随时采取应变和应对措施。四是实行士兵管理教育量化考评,建立健全竞争激励制度。依据条令条例规范官兵执勤、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言行举止,量化考核,实行奖惩,保证每一位官兵逐步养成遵纪守法和遵守条令条例的良好习惯。五是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将安全防事故列入年内工作督查重点,不定期地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管理”的安全检查,及时通报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情况。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规定,正确实施赏罚。一方面能有效地激发官兵上进心,调动积极性,有利于做好安全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处罚错误,扬正避邪,引起警觉,避免重蹈覆辙,把预防事故工作做得更好。
(四)建立健全安全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安全防事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和健全是消防部队安全发展的保障。事故的发展变化层出不穷,要善于发现问题的苗头和根源,制定具体的措施,总结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机制进行推广。当前,部队中形成较好的机制要加以坚持、完善和推广,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例如加强对人、车、酒、物的管理,加强季节交替、兵员变换时期的管理,加强重点人物的管理等。此外,要加强对事故苗头的预防、事故案件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形成新的机制。领导干部要深入官兵中调查了解,定期召开各种分析会、交流会等形式,总结交流经验,共促提高确保稳定。
总之,安全稳定是部队建设发展的一件大事,是检验部队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试金石。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防事故工作与经常性工作之间的关系,端正思想,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创新观念,立足经常,全面预防,建立抓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确保部队高度稳定
常州支队天宁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