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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总结“5.12”抗震救灾工作经验 切实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何 凯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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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国家抗击灾害事故救援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一时间调集了13000余名特勤官兵赶赴灾区,并成功抢救出1701名生还人员。在建国以来这一突如其来的特大灾难中,公安消防部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展开救援,彰显了消防部队的丰碑形象和救援优势。
                                  
  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公安消防部队凸显出了优势。一是体制优势。《消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伍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这是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为消防部队作为主导机构实施社会抢险救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人员优势。消防部队是实行军事化管理和专业化训练的队伍,是一支现役武警部队。广大官兵年富力强,官兵具有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于战斗、乐于奉献,不怕牺牲的优良品质,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群体。是一支具备快速反应,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武警部队。长期以来,消防部队在完成灭火任务的同时,参加了许多救灾的处置行动,并出色地完成了救急、救难、救险、救助等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三是经验优势。近几年来,各地的消防部队承担了辖区内的抢险救援任务,广大官兵有着丰富的救援经验。在地震救援中有着其他兄弟部队所不具备的经验。例如在地震救援中首先,极力稳住被埋压人员的情绪,与被埋压人员交谈,分散其注意力,叮嘱被困人员不能乱喊乱叫,避免氧的再次消耗,使体力迅速下降,耐受力降低。同时,避免吸入大量烟尘,易造成窒息死亡。当一旦发现被埋压人员的具体位置,在一时无法将被埋压人员营救出来的情况下,消防救援人员积极向被埋压人员递送矿泉水、葡萄糖等营养物品,对神志不清的被埋压人员,及时让医务人员给其输液,补充体内水份和体力。这些宝贵的地震救援经验是一般兄弟部队所不具备的。消防搜救人员在平时的训练以及抢险救援工作中,就积累了一定的救援经验,掌握了一定的救人方法,给消防部队救援官兵成功参与地震救援提供了保障。四是装备优势。消防部队作为地方政府的一支抢险救援队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地方政府经费上的大力支持,购置生命探测仪、无齿锯、液压撑杆、起重气垫、液压破拆工具等一大批抢险救援器材装备,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这也使消防部队在地震抢险中成为了一支居有专业技术的特殊部队。
                                  
  公安消防部队肩负着《消防法》赋予的抢险救援的历史使命,“责任重于泰山”在新时期做好各种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总结抗震救灾经验的同时,我们要认真研究高层建筑火灾、人员集中的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地下工程、化工等火灾扑救,建筑物垮塌、交通事故、化工泄漏救援等事故处置,努力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参战人员需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一是组织开展抗震、防爆、排毒、救护、堵漏、救人等方面的学习,使官兵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抢险救援专业技能,强化救灾意识。二是熟悉特种器材装备的结构、性能,掌握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编排特种器材的使用操,开展应用性的操作方法。三是适时开展工作的理论培训,邀请各方面的专家讲授专业理论知识,为消防部队在各种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领导是做好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基本保证。因为地震等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是社会安全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战力量多,处置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既需要人力、物力和技术基础,又需要良好的社会联动保障。所以消防部队必须在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下,和公安、交通、电力、通信、供水、运输、民政、医疗等部门相互配合,制定各部门、单位参加灾害事故救援工作规则、职责及各类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并可酌情设立战备灭火组、紧急救援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等小组,积极争取社会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灾害事抢险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特种装备器材的建设和完善配套。要全面提高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能力,除在训练备战、队伍管理方面改进外,加快消防部队装备改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首先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备必要的专勤车辆、起重器材、切割器材、扩张器材、照明器材以及如空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抢险救援服等个人防护器材。消防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逐年加大对特勤装备的资金投入,加强消防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强化处置手段。二是特勤装备要瞄准先进的技术和优良的性能,注重装备结构合理配套。三是要优先购置消防队伍急需的化学和毒气侦检仪器、洗消装备、防护、救生、抢险、破拆和通信器材,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装备。
                                  
  四、广泛宣传,公开承诺,积极救险,拓展功能。消防部队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放消防站、设立消防咨询窗口、各类学校开设消防教育课等形式和做法,大力宣传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的职能和作用,公开承诺消防部队的职责范围,让每个公民了解我国的消防救援救助体系的工作范围和任务。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要提高对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的认识,要用发展的眼光搞好部队建设,与国际通行的救灾救助体系接轨,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社会安全需求。消防部队的各级领导要真正把灭火救援工作当做部队的主业,树立以灭火救援工作为中心的意识,部队的政治工作、后勤工作积极为灭火救援提供保障和服务,在积极的救险救助实战中拓展功能,寻求机遇,加快发展。
                                  
  五、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各级指挥员和专业人员上岗前都必须经过严格业务培训,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严格把好人员素质关。对现职人员也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专业干部应制定具体的等级业务标准,并定期组织考核,使部队专业干部确实具备与其职务相称的业务水平,全面建立和培养部队专业人员队伍。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研讨等项活动,不断积累经验,拓展视野;应从地方院校多招收一些相关专业的人才,充实到消防部队,形成部队自己的具备一定专业特长的技术力量,同时征兵时严把质量关,保证应征人员的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尽快改变目前部队执勤人员素质低,不适应社会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的被动局面,切实提高部队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作战的能力。
                                  
  六、发挥消防部门特殊的拳头作用,展开战斗救援行动。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现役部队,要充分发挥装备精良的优势,发挥特殊的拳头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特勤器材机动性强、效率高的优点,以快制快,遏制灾害。在应急救援行动展开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照明:因电气设备的破坏,夜间的救援照明问题是减少伤亡的关键,要使用强光灯、车载照明灯等照明设备提供照明。二是灭火:要先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准备部署灭火力量,并保持一定的机动力量,以应付特殊情况下的需要。三是救援:在高耸的危险楼房中解救伤员可用登高车、云梯车和缓降器、救生气垫等进行救援工作;在倒塌的建筑物现场的救助,要运用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的起重、吊拉、牵引等功能及时移开塌方,并用破拆、扩张器材来实施救人;在机动装置无法有效地开展救援的情况下,要灵活运用轻便工具,如铲、锹、杆、锤、凿、斧等实施救援,在救人时要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位置,以最快、最轻巧的动作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其口、鼻内的灰尘,再暴露胸、手部分,以便让伤员能配合脱险。

 

南京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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