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作为一支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现役部队,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具有消防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既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又要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前列。《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到公安队伍,落实到公安工作,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因此,结合当前消防部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笔者就公安消防部队如何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从现状查摆、原因剖析、对策探究三个层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公安消防部队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地方各项消防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呈现良好势头。但仍然存在执法基础薄弱、群众消防法制观念相对淡薄、行政执法环境较差等外部环境等问题,除此之外,更主要的是消防部队内部行政执法中与“执法为民”思想相悖的问题也大量存在,影响了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法不依。在具体的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以《消防法》和各项法规为依据,而是沿袭过去依靠行政手段的做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经验执法、盲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大量存在;
二是执法不严。在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事实合法的要求去做,执法的随意性较大;
三是违法不究。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碍于亲属、熟人、上下级关系或出于个人私利等,不去严加追究,甚至为掩盖违法行为或事实而充当保护伞,往往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去执法;
四是知法犯法。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利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指定、经销消防产品,到处“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五是宗旨意识不牢。个别单位和个人衙门作风严重,办事效率低下,对群众“冷、硬、横、推、拖”,乱搞摊派、乱拉赞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公安消防部队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究其原因,是由历史和现实、主观和客观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外因:一是社会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有利于消防执法的因素很多,但整个社会执法环境因为法制建设的整体不协调而受到影响,做为公安消防行政执法也必然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二是法律本身。《消防法》于1998年9月1日颁布,但其配套的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完备,没有形成较严密的、强有力的法律运作体系。执行中难免出现法规冲突、法律弹性、法律真空的情况;三是人际关系。消防部门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都是和整个社会千丝万缕地联系在一起的,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这些因素一旦被渗透到执法活动中,就难免影响公正执法。
内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反映在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要有:一是个人利益。受社会上消极因素的影响,消防监督人员也难免受到拜金主义和“灯红酒绿”的影响和冲击,意志薄弱者,就可能徇私枉法;二是个人素质。消防执法需要法律知识素质、消防专业知识素质、文化知识素质、执法品格素质、执法能力素质等综合素质。目前,消防监督干部普遍存在着个人执法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三是集团利益。为了单位的利益,时常会发生集体违法,也有个别执法人员打着为单位利益而谋取私利的现象,这给公正、公平执法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三、努力创造“执法为民”消防安全环境的基本对策
在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因此,消防部队执法为民必须从根本抓起,从全面抓起,从点滴抓起,抓住警务公开、树立形象、制度制约三个环节,努力打造执法为民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启动“四项工程”,以公开公平促进执法为民
1、打造“阳光消防”工程。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优化办事程序,规范运行程序,执法工作中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和公开收费标准。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在工作中以权代法、以情代法、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要建立督察机构,负责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启动“便民消防”工程。要严格执行办事时限制度,缩短工程项目的审核和验收时限,确保按承诺时间完成;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所有的消防报审项目,实行报件一次性书面告知,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主动与建设和设计单位沟通,节省审批时间;推行先进技术设计制度,在把握现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参考和借鉴国外的技术标准,对一些大型企业的科学、经济、合理并能保障消防安全的消防设计予以支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建设。
3、建立“诚信消防”工程。不论是参加社会抢险救援,还是消防行政执法,消防部门都有要向社会做出承诺,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秉公执法,多办实事,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树立消防官兵文明诚信的良好形象。
4、建设“规范消防”工程。要严格规范实执法程序。保证公民的听证权、复议权、申诉权,做到按程序办、按标准办、按规范办;要严格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净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从执法者自身抓起,确保岗位责任定到位,履行职责干到位,执法监督严到位;要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充分运用法律文书软件系统和掌上电脑,达到法律文书科学、规范、统一、增强其严肃性。
(二)开展“四心”活动,以消防监督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促进执法为民
1、做辖区党政领导的“贴心人”。消防部门作为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善于抓住国务院1号令的契机,立足于有利地方经济建设和消防工作长远发展的角度,用翔实的数据,生动的实例,可行的方案为辖区党政领导出点子、想法子,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找准制约和影响本地区消防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大力宣传消防工作,明确法律责任,增强各级政府和领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消防部门的认识和决心变成领导同志的认识和行动。并及时反馈和落实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建设一条消防与政府领导之间的理解和沟通的“绿色通道”。
2、做辖区企业的“热心人”。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通过推广行业典型、开办各类培训班等形式,使企业落实“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要提前介入项目的建筑审核、开业检查,实行全程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努力营造招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要本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消防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积极为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利用职务之便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单位,不指定消防产品及生产、经销单位;不接受被监督单位的宴请,拒收礼品、礼金等。
3、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要积极开展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和消防站对外开放活动,组建“红色119宣传队”深入千家万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手把手教学灭火逃生知识和方法。并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大力开展扶贫助困、便民利民、承担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和保护神。
4、做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心人”。要把消防工作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机制,指导和帮助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管理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要充分调动村委会、治保组织、志愿消防队的消防工作积极性,构建农村消防群防群治网络,提高广大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三)实施"四化建设",使执法为民走上规范运行的轨道
1、制度化建设:一是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严格办事程序;二是要健全并落实执法工作制度。理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划分上下级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权限,理顺内部分工,做好相互配合。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的复查认定制度、火灾原因及火灾事故责任认定(鉴定)制度以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其复审(复验)制度等;三是要加强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对消防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违法问题能从一定程度上有所遏制;四是要健全群众监督评议制度。邀请有经验、知法懂法的有关人士担任消防执法的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于群众的检举电话、检举信、投诉邮件,应及时调查处理;五是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纳入干部晋升、任免、奖惩考核、考察范畴之中,制定可操作的量化考核标准,加强对执法中不依法办事的人员的惩戒力度。
2、法制化建设:一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订立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于具体的负责人、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的执法过错予以相应的过错责任追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体系,促进消防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性;二是要建立法制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有立法权的部门反馈消防执法工作中的新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广大的消防监督干部始终处于消防工作的最前沿,最了解消防工作的最新动态,也有权利、有义务向立法机关提出新形势下的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以便于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消防执法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三是要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消防工作原则是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要真正能使群众和公安消防机构配合起来,就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全民的法律意识,走依法治火的路子。
3、科学化建设:一是在加强消防监督干部的宗旨教育、法纪教育的基础上,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的培训。在实践中发现,许多不能公正、公平、依法执法的消防监督干部是因为个人知识水平低,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随意性很大,因此,提高消防监督干部的执法水平、执法能力迫在眉睫;二是要加强科技知识培训。正确地执法,仅有消防和法律方面的知识还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在新时期下,要求消防执法人员也要掌握一定的先进科学技术,包括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建筑设计、灭火等各种技术,更好地胜任消防行政执法工作。
4、社会化建设: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消防工作应该坚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方向,把监督与服务融为一体。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地指导其在完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帮助其限期整改,而不能简单地下一纸法律文书了事。对一些基础设施差,消防设施不合理的私营企业,大的集贸市场等,公安消防机构应积极敦促有关部门予以帮助和扶持其加以整改;二是引入中介机构,深化消防监督工作改革。总的思路是发挥职能部门宏观管理的优势,借助社会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主要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由中介组织来承担某些事务性技术强的工作,为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活动及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不断强化消防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消防部队的根本和宗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指明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发展方向。因此,消防部队应该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精神作为改进执法为民工作的助推器和加油站,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精神,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公安消防工作的新局面。
连云港支队防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