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对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构授权管理的单位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相应的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的行为准则,为减少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和居民家庭火灾的发生及人员的伤亡作出巨大贡献;但出租屋、“六小行业”、乡镇农村、“城中村”、居民家庭等仍然发生多起亡人火灾事故,甚至重特大火灾事故,这说明各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到位,监督执法水平不高,管理处于粗放式,不够精细,为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真正步入正常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轨道。要求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必须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强化精确监督执法管理,应从以下入手.
一、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根据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对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构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主体是公安派出所,所长是履行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何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负责,首先必须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一名民警为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各片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片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将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并以文件形式的上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加强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民警教育培训机制。
当前,要尽快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克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偏低这一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执法人员的消防业务素质,直接决定着消防监督管理质量和效率。因此,当务之急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使之能尽快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业务知识、迅速进入角色,切实把辖区内消防监督工作开展起来。根据73号令第四条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执法的人员应当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对辖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民警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时间要不少于三个月。各地公安机关应象江苏、重庆等省市出台了《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规定》,将消防监督业务培训、考试等内容以强制性规定来强化派出所民警必须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真正使派出所民警具备基本的消防业知识,打牢消防业务理论根底,提高消防业务素质。为全面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三、打牢公安派出所干警消防监督执法为民服务的思想。
要加强对派出所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彻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推进消防社会化的意识,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把消防工作开展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民小区、家庭中去,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消除地区差异,使消防工作跟上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加快职能转换 明确任务分工。
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精神,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承担起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样性检查,这开创了消防执法检查工作“单位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火患自除”的新局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也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过去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主要从事治安、刑事、户证等公安业务工作,《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应对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构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要以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和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敦促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履行职责,扭转过去那种消防监督执法既有撒手不管又有大包大揽局面。
五、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促使全民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调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开展消防重点工作督查的同时,启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定期督查制度,督查社会单位履行消防管理职能的情况,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到单位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时一并考虑,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对消防工作满意度不佳的单位将授予红、黄、蓝三种警示牌,让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管理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作斗争,火灾隐患问题较突出的单位依法处理,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罚的罚,决不手软,从根子上消除火灾隐患,从而提高社会整体消防防御能力。
六、加快消防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规范文件,既是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实施的依据,又是消防管理客体的行为准则。这些文件中的每一条款与内容,都是人们与火灾作斗争的经验与教训的归纳和总结。因此,派出所要在本辖区内认真抓好这些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只有通过大量的宣传和培训让被管理的单位、企业法人、业主懂得自己在日常事务中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调整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使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内的单位、个人形成层层管、人人抓,保证其自身的消防安全。
七、确定目标任务,强化考核机制。
制定相应的消防监督执法考核细则,实行目标指数化,目前,各派出所正在实施的警务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到责任区,做到责任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公安消防机构首先要转变观念,加强对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每年下达工作意见,提出监督管理执法和内部建设的各项要求;督促公安派出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执法工作责任制,并与消防监督执法民警的实绩挂钩。实施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情况,年度进行执法考核,以尽快规范派出所参与消防的各项监督执法工作,更好地促进防火灭火工作的完成。凡没有完成目标和达不到一定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各类执法评先奖优。实行执法指标责任化,实行基层派出所指标责任化,完善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消防执法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实行责任制度化。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落实,必须靠强有力的制度来推动,进一步强化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真正走上依法治火的轨道上来。
南京支队防火处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