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强化法治理念,争当执法模范”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通过参加支、大队集中学习和自学中央政法委编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读本》,听取了那述宇等专家学者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讲座,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概念、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等五大理念的内容与要求有了较好地掌握和理解。深深感受到党的领导的理论水平在不断发展,党治理国家、治理政权、服务人民的能力水平在不断提高,党领导的政法机关工作在不断规范,使我对我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不断增强。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国家政法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增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意识。消防大队作为消防监督的基层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直接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五大理念充分运用到消防监督工作之中,将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在平安创建、和谐创建活动中更好地发挥出消防监督机构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的形象。本文认为应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从下列方面指导和落实到消防监督工作。
一、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理念,不断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对执法机关来说,依法治国的要求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规范执法机关的自身履职行为。公安消防机构是贯彻执行《消防法》的专门执法机构,这就要求消防监督人员牢固树立和积极实践依法治国的理念,积极、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一是要求消防监督人员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的基础上,充分领悟并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原则,积极清除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以执法者自居,将《消防法》作为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错误思想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二是要求消防监督人员充分领悟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来说,严格依法办事,首先是必须按照《消防法》确定的消防机构的职责、职权来办事,并要对行使消防监督职权的过程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是要自觉、真诚、主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同时牢固建立执法者须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违法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将受到法律追究的意识。三是在消防监督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充分实践依法办事的理念,忠实于消防法律精神的实质,不擅自扩大消防法律的外延。在公共消防事业发展中,努力当好政府参谋,多调研、多汇报、多建议,积极推动政府落实消防法律确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义务,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措施维护群众的公共安全利益。在具体消防监督业务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力求监督服务准确、恰当,指导业主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案,不降低标准影响公共安全,不提高标准增加业主负担。
二、坚持以人为本,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认真贯彻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消防监督工作中坚持执法为民,就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全面深刻理解执法为民内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在消防方面安全发展,不断推动公共消防事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公共消防安全利益,作为消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一是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逐渐被群众所认识的,群众认识到了,将消防安全作为自身的需要,工作就好做了。因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从群众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两个角度,充分宣传消防工作必要性和如何做到消防安全;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多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宣传工作的程序性、法律责任性,争取群众理解,正确处理好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群众路线关系,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摒弃特权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密切公安消防机构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寻求社会支持、认同,树立公安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勤政守法、文明执法。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把监督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在监督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反法律程序和实体规定、为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的乱作为现象;防止不履行法定职责或疏于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现象;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责任。三是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甘当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保持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人员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保持清正廉洁,才能获得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正确理解和真正支持。做到清正廉洁,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坚持坦坦荡荡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三、坚持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在消防监督范畴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在消防监督领域公平正义应包括消防监督行为公开透明合法合理,广大群众受到平等对待,监督服务准确及时高效等方面。因此,在消防监督执法中要从多方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坚持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责任务和消防监督工作结果,如消防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结果、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等,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将消防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保障群众行使监督权,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二是在消防行政审批掌握消防技术标准要认真落实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原则,掌握标准尺度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力求准确,宽严一致。三是在监督服务效率上努力做到及时、高效,及时高效的公正,才能体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在服务态度上增强公仆意识,做到平等、和气、热情,努力构建与被服务对象的和谐、信任关系。四是在行政执法处罚中,坚持适用量化裁定标准,不倚轻倚重,做到量罚适当、公平公正。
四、正确理解服务大局的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为。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消防监督机构尤其是基层大队要站在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稳定大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理解消防工作服务大局的内涵,牢固建立消防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理念。要通过消防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积极主动的依法作为、有所作为,主动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消防方面规范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而不是失去原则的不作为、乱作为,放弃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任其发展,给社会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
通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