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消防执法主体,是代表党和国家、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去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执法工作是推动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简而概之,消防执法的实质就是依法干预消防客体的过程,通过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解决消防执法主体与第一消防客体之间的矛盾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能动的执法过程,是消防法规规范与具体法律事实相结合的过程,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完备性和服务性。所以,消防执法必须严肃、严格、严明,要一丝不苟,执法如山,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在消防方面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切实可行的保证。
一、“四大难题”严重困扰基层消防执法工作
一是执法人员少,主体力量薄弱。由于现役体制的限制,基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普遍编制人员较少,干部都比较年轻,缺少社会经验和执法所需的法律适用知识,执法能力不强。加之现役干部流动较快,专业骨干难以保留,其业务素质就相对较低,整体执法水平不高。
二是执法环境差,制约因素多。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一些单位和公民的消防法律意识不强,妨碍消防执法的行为普遍存在。如地方保护主义,在小区域小团体经济得益的驱动下,行政干涉较多,以权代法、以关系代法、以土政策代法,这些情况不仅影响了消防执法的到位率,而且也引发了消防执法不严、不公,如以赞助代处罚,以罚款代处罚,该罚的不罚,该重罚的轻罚等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公正性。
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消防执法责任不够明确,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范围太大,包揽的内容太广,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与执法人员的数量、素质要求相关很大,现在到了不堪重负的境地;内部执法人员分工不均衡,责任不清,不是权力太集中,就是太分散,权限量化不科学,没有形成统一的消防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的评定和重点消防监督单位的划定、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较大;4、消防法律文书填发程序繁杂,强制力不大,增加了基层执法工作量和难度;5、消防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不落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经费投入不足,执法质量参差不齐。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的化学危险品和电器设备使用增多,高层建筑、大型商贸市场和休闲娱乐场所增多。单靠人工检查和勘验的手段,已不能适应防火监督工作的发展。防火检查和火灾调查技术装备的落后,不但增大执法工作负荷,也容易出现工作失误,如把握不准火险隐患,找不准火灾原因等,造成消防执法主体与消防客观的冲突,影响消防执法公正。
二、“三大因素”影响和制约着执法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是不注意自身学习,法治意识还不强。少数消防执法人员对加强部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单位日常执法工作制度不落实、不到位,致使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长官意志、个人意志高于法律意志,执法办案凭习惯、凭个人好恶,“以人代法”、“以言代法”。
二是麻痹松懈思想严重,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视而不见。由于基层工作任务繁重,执法警力严重不足,执法工作压力较大,致使有些消防监督员产生无所谓思想,放松自我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制约着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监督乏力。个别领导和消防监督员不能正确对待执法监督,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依法行使权力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没有充分认识到执法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五大法宝”为促进消防执法工作提供解决良方。
一是要做到有限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重点也是执法。如何做好消防执法,首先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按法律原则办事,在消防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明确该做什么,该管什么,该怎样做,不仅要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要求,而且要落实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与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责任制。不能由公安消防机构大包大揽一切与消防有关的事务,如建筑设施和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等,不单纯是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供电部门、石化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其它专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都应有一定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特别是一些行业部门的消防执法,应由政府综合部门统一协调实施。不要行行都办证,各部门都来管,看起来是互相制约,实际上互相顶牛、扯皮,或互相利用乱执法,不出问题都要显权力,出了问题又互相推卸责任。因此,有限执法,规范执法是搞好消防执法的前提条件。
二是要做到高效执法,服务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监督当事方整改或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制止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在办理各项消防执法工作中,要有时间意识、效率意识,督促执法人员要合法、尽责、高效地行使职权,勤政为民。要遵照江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总要求,把热情服务作为消防执法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消防执法过程中,为社会、为公众、为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教育、引导他们自觉维护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是要做到公开执法,提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在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显得十分迫切。依法公开消防警务活动,增强执法行业行为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法律制度上保证执法独立与公正,防止腐败,也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消防执法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公开执法范围和执法人员职责;公开法律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公开投诉机构。防火监督干部不但应进行岗位资格考核,还要抓好岗前和上岗后的业务培训,关键是要保持在岗执法人员的稳定性,可以考虑对防火监督干部实行职业化管理,这样既解决了编制和人员稳定的问题,又有利于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经验的积累,以及专业人才的培养。
四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德法相济。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以及最终对社会产生的影响,重点是调整外部行为。对人的内心世界主要靠道德意识去培养,就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从人的内心深处塑造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为核心内容,以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要求为指导,用先进的思想培育“四有革命军人。”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守法,主体与客体,权力与义务,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要把法律的强制性与道德的教育、感化、劝导的“扬善”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与服务人民的宗旨结合起来,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作为我们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要通过消防执法这个“窗口”来体现党和政府的形象,用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感去影响客体守法,保障消防主体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要做到阳光执法,强调宣传。消防安全保障单靠行政执法是不够的,还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群防群治,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法律意识,来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要真正做到三个结合:把社会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的宣传与消防重要活动相结合起来、把消防专业培训与居民群众和学生义务教育相结合、把查处火灾隐患和事故处理与消防法制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为消防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
扬州邗江区公安分局政委 陈 伟
扬州邗江区消防大队 程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