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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效能 提高依法从严治警水平
 
钱书平 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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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管理科学揭示出这样一条基本规律,即“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素质,管理出战斗力”。消防部队管理是消防部队一切工作的基础,是部队战斗力的集中体现,是维护部队稳定、促进队伍发展和工作创新的动力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对依法从严治警加强队伍管理工作的认识、实践、规律重新全面审视和更新内涵,进一步巩固从严治警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地位,严防思想失控、组织失控、管理失控,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要把加强从严治警作为部队安全稳定的基本途径,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部队建设的永恒主题,摆到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树立“大管理”理念,努力实现由“管行政”向“管全局”的转变,拓展依法从严治警的宏观视野。社会是部队的母体,随着部队与社会联系增多,“社会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给部队管理带来了影响,这种影响远远超出了规范军人行为举止、搞好警营内部秩序的范围,导致部队管理不再仅仅只是原来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这是一场部队管理的革命,要适应这场革命,首先应确立“大管理”的理念,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管理机制。多年来,我们一些单位习惯于把停留在“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伍”。这是片面的,要上升到全局上来认识,在职责定位上,从支队机关,到基层官兵,从主管部门到其它部门,从分管领导到具体办事人员,都要根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把抽象的职责具体化,把“条条块块”的职责搞清楚,真正使从严治警的要求覆盖方方面面,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树立“自觉管理”理念,努力实现由“消极管理”向“积极管理”的转变,打牢依法从严治警的思想基础。以人为本,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也是部队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管理工作适应这一要求,不仅要在“约其行”、“束其心”上做工作,更重要的是在“塑其身”、“铸其魂”上下功夫。不重视思想教育的管理,是没有方向的管理,强有力的思想教育是改变部队当前管理工作薄弱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要根据不同层次人员的思想特点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因人施教,因时施教,因地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另外,部队管理工作还体现出一个双向互动的特点,一些单位之所以出现官兵“在营区不出事,离开营区就容易出事;在部队不出事,去到地方就容易出事;领导在不出事,领导不在就容易出事”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单位和领导习惯于单向管控,把官兵仅仅看作是被管理的对象,忽视了他们也是管理者的一面。久而久之,弱化了他们参与管理的意识,限制了他们参与管理的能动作用。新形势下,各级领导要看到广大官兵既是管理的对象,也是管理的主体,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现由“单纯管”向“管育结合”的转变,建立和谐互动的管理沟通关系,以育促管,管育渗透,通过提高素质,实现管理工作的理性化、规范化和高标准。

  树立“层次管理”理念,努力实现由“包揽监控”向“逐级管控”的转变,激发依法从严治警的内在动力。管理科学中的能级原理启示我们,在一个系统内,不同层次、不同能级,应有清晰的作用、责任区分,系统才能有序运转,获得最佳的管理效益。部队一些同志习惯于“保姆式”的工作方法,结果好心办坏事,造成机关“忙下”,基层“忙乱”,弄得上级对下级不放心,下级对上级不尽心。“你事无巨细不撒手,我得过且过不动手”,严重削弱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有效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必须尊重科学,学会解放自己,也解放下属,牢固树立层次管理、按级负责的管理观念,做到按职务定责任,按职责定权限,按分工定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抓大事、管全局、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属于哪一级职权范围内的管理事项,由哪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干好各级的事,按照职责抓落实,形成热情紧张而不紊乱的工作秩序。

  树立“宽严相济”理念,实现由“被动封堵”向“堵疏结合”的转变,体现依法从严治警的时代特色。科学管理,必须把“堵”与“疏”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堵”,就是用严格的纪律去约束;“疏”,就是用正确的思想去教育疏导。部队管理中必要的禁堵是不可少的,实践证明也是有效的。但在新的形势下,随着官兵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发展变化,管理工作应顺势而变,既要合理地“堵”,又要积极地“疏”;既要“堵”“疏”结合,又要预防为主。要时刻关注工作任务转换,关注人员活动特点,关注容易引起官兵思想变化的各种时节,善于从一些社会思潮中发现潜在的政治因素,善于从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中倾听部队的真实呼声,善于从平时的兴趣爱好、言谈举止中透视官兵的内心世界,善于从社会和外单位发生的事故案件中反思本单位存在的现实问题,善于从个别人员的思想苗头中发现可能引起的倾向性问题,力求做到心中有情况,手中有对策,工作做在前。

  树立“依法管理”理念,努力实现“人为随意”向“法制轨道”的转变,增强依法从严治警的法治含量。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途径。但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工作随意性大,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正规化、法制化建设,这种状况必须加以防止和克服。要不断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树立法规制度是实施领导的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知法懂法是干部的基本素质、抓好法规落实是领导机关的基本职责的观念;坚持把依法从严治警贯穿于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项工作,防止和纠正局限于抓行政管理和安全工作的偏向;改变过时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模式,要从单纯凭经验、按惯例办事向按法规制度办事转变,从习惯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向依法有序抓工作转变,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的良好局面。

 

常州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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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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