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迈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公安消防部门是消防法的执法主体,但从实际工作和消防执法现状来看,目前一些地方的消防行政执法与依法行政的总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暴露出不少问题,影响了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同时也损害了公安消防部门的形象。我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就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证据是指一切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所谓主要证据不足,是指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客观证据没有或者不够。行政执法要依法进行,处罚要有事实和证据。主要证据不足,致使消防行政机关据此认定的事实出错,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失去准确可靠性。主要证据不足,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二是执法人员收集、固定、保管证据方面的不科学或不慎重,影响证据的确定性。
二是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首先,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不严。如对火灾事故的查处,由于种种原因,该处罚而没有处罚,该重处的却轻处,甚至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只给予了罚款处罚,以罚代管;其次,滥用职权。消防监督部门行使职权,有的虽然在其权限范围内,但属于不正当的行使职权,违背了法律授权的宗旨。如在建筑消防审核,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证、收费、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照顾人情和关系或迫于当地有的党政领导的干预,该从重的不从重,不该从轻的从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是违反法定程序。不少消防监督部门认为,执行实体法是目的,执行程序法是手段,有的甚至认为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顾程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与形式。这种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不遵守法定的环节过程,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然后才进行传唤、询问、取证;有的执法不公开,不透明,喜欢暗箱操作;有的执法时效观念差;有的对于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的又不进行复查,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处罚程序一追到底,直至结案。
四是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在制作消防法律文书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所用法律文书不是按公安部统一格式制作的,甚至使用支、大队自己制作的文书格式;其次,所写法律文书内容不全。该写的未写,重点内容不突出,主要事实阐述不清,因果关系表述不明,甚至未引用必要的法律条款;再次,所写法律文书结构不严谨、文理不通顺、缺乏逻辑性、用语不规范、不准确、使用可能性用语或歧义语言,甚至有错字、别字。
五是消防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对消防执法中违法违纪的行为处理不力,消防执法随意性大,对于消防处罚自由裁量权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滥罚现象严重。
二、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的认识存在误区。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科学地认识和准确把握法治的基本内涵。认为讲法治是主张和默认权大于法,在法治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治国方略的今天,人治的传统观念仍没有完全摒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甚至以言代法、以情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会考虑许多本不应由执法部门考虑的因素,影响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由于我国消防部队现役体制的限制,执法队伍的人员大多法律专业素质不高,而法律是系统化理论性很强的专业,执法人员本着对国家、人民负责的原则,必须熟练运用法律并做到准确,否则,执法人员的素质不过硬,必然导致执法严肃性的缺乏,出现程序不合法、证据不足、量裁不当等问题。
三是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的公安消防机构根本没有执行,有的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对干部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三、改进和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
一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其次要尊重和服从法律的权威,要依法行使并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
二要加强法制学习,提高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要加强对消防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论学习,对消防法律体系有一个总体的把握,理顺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区别,本着先刑事、后行政、再民事的原则解决问题;二是要在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大力引进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来从事法治工作,以减少对现有干部培训的压力,使行政执法队伍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三是要提高执法水平。首先,细致调查取证,确保形式合法。其次,严格遵守办事程序,确保处罚程序合法。再次,充分考虑量罚情节,确保处罚得当。最后,准确定性、确保适用法律正确。
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针对当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访查制度、内部执法检查制度,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其次要切实加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执法指导和监督。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应将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把督察工作作为消防行政执法的重点,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随时抽查,定期考评,严格奖惩,克服执法上的随意性,坚决纠正滥施处罚,该处罚不处罚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违法的,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四要认真做好法律文书,搞好档案建设。消防行政执法文书是消防行政执法整个过程的客观记载,是监督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的文字依据。因此消防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建立在规范高效的基础上。消防行政执法的实践证明,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法律文书不规范引起的。建立统一、规范和标准化的消防行政执法文书对保证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的质量,保证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消防监督部门及消防监督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法律文书的制作;其二,要深入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依法全面收集证据,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要准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一定要根据消防行政执法的内容和所办事项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法律依据,而且写出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其四,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消防行政执法及其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按有关法律规定,除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批准外,其他应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该告知、听证的要告知、听证,送达必须符合要求,并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其五,法律文书制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不得自行制作文书;内容要全面,重点要突出,结构要严谨,文理要通顺,要有逻辑性,用语要规范、精练,文字要准确,防止错、别字。
综上所述,只要消防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能认清自身不足,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吸取教训,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管理指导,严格监督检查,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就一定能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开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最大限度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维护公安消防机构的良好形象,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南通支队如皋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