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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火灾调查访问的方法与技巧
 
王世民 20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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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调查访问是指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为查明火灾原因、火灾损失和火灾责任,向有关人员和知情者了解、查证有关情况和取得证人证言发现线索、收集证据的工作。它是火灾原因调查的主要方式之一。调查访问应包括访问前的准备、谈话、审查和验证三个部分。
                                  
  一、火灾调查访问前的准备
                                  
  (一)确定访问的对象及访问的内容。调查访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能够证明起火原因的客观事实,因此与火灾发生最有联系的人应是访问的重点。一是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向他们了解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发现过程、火势蔓延方向,燃烧状况,有无可疑人进入火灾现场等;二是最先到达火灾现场灭火的人。向他们了解灭火时的火势状态,有无异味,对火灾现场有何种移动和破拆,门窗是否完好等;三是起火前后离开现场或起火时就在现场的人。向他们了解离开的时间、行为,现场物品的摆放,机器设备的运转情况,有关人员的活动情况等;四是熟悉起火现场物品摆放或生产工艺的人。向他们了解起火部位存放,使用的物品的种类、数量、性质、相互位置,存放时间和存放条件,起火部位的火源、电源、热源与可燃物间的距离等;五是其他人员。向他们了解起火前后耳闻目睹的有关情况,了解群众对起火的各种反映、议论,了解有关当事人的政治表现,经济状况,及发生火灾后的行为表现等情况。
                                  
  (二)查看现场,熟悉火灾情况。勘察现场,了解火场情况是保证访问取得成效的关键。查看现场才能确定说话的重点和难点,才能有的放矢地访问,对被访问人所讲的现场物品、方位等才能准确地记录和描述;查看了火灾现场,对火灾的大体情况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访问时才能掌握主动权,应该怎样谈?谈什么?才能有所侧重。
                                  
  (三)选择合适的谈话时间和地点。访谈时间要依照对象而定,对不同对象的访谈,也有时间先后的问题,不同的时间,被访问人的心情不同,回忆能力不同,访谈的效果也不一样。要按照对火灾的掌握情况,采取逐步深入方法,排出访谈的先后顺序,防止出现多次重复访谈和遗漏。正常情况下,白天、晚上都可以访谈,但对少年和妇女的访谈,一般要避开晚上或清晨。访谈地点选择的好坏,往往影响着访谈的效果。一般情况下,环境独立而安静的地点,有利于被访问人的叙述和回忆。如在被访问人的生活、工作地点谈话,左右邻居、周围同事太多,被访问人就会担心自己的“面子”或不保密等而不愿谈实情或故意隐瞒一些细节。
                                  
  (四)选择谈话方式,列出谈话提纲。谈话的方式包括提问的用语、谈话的策略、方法、步骤等。选择正确的谈话方式不仅能使证人顺利地回忆和谈话,而且能有效地转变消极心理。对不同性格、年龄的人有不同的谈话方式。有“软、硬”并重式、迂回式、感化式、威慑式、同情关注式等等。如对可能的火灾责任人或亲属想逃避责任的要软、硬兼施,一方面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格,不滥施压力,不说过激话,使当事人想到消防机构通情达理,讯问人正直公正。一方面,通过讯问人的言行举止,使其感受到法制的尊严,想到坦白交待对已有利,抗拒抵赖贻害终身,从而配合讯问。另外,访谈前要列出谈话的提纲,明确目的,抓住重点,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
                                  
  (五)排除干扰,做好心理调节。火灾调查人员要有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有刨根问底,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要坚持实事求是,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切忌工作浮躁和先入为主的思想,要做好心理调节。调查访问时和蔼的态度能促使被访问人对调查人员产生好感和信任,缓和谈话的紧张气氛,便于回忆,粗暴的态度将招致相反的效果;坚决的态度往往使被访问人感到调查人员面前难于蒙混过关,可防止隐瞒和作伪证,而优柔的态度,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二、火灾调查访问谈话
                               
  调查访问谈话没有固定模式,要视情况灵活进行,通常采取座谈和个别询问相结合的方法,以个别询问为主。询问时围绕的问题应该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法、何果”,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一)谈话的方法。
                               
  一是自由陈述法。指访问人员要求被访问人全面陈述所感知的事件情况,这种方式通常在访问活动之初,优点是被访问人可以充分自由地陈述自己所回忆的事件情况,不受访问人过多提问的干扰,陈述的内容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缺点是被访问人可能会拐弯抹角,详略不当,甚至漏掉某些必要或重要的事实或情节。注意事项是被访问人陈述未完之前,火调人员不插话。即使有些陈述已经超过要求的范围,也不要打断其思路。二是一问一答法。这种方法多在被访问人已经作了系统地陈述之后,根据案件情况和他叙述中的疑点进行询问时采用。火调人员向被访问人提出问题,要求作答。优点是便于被访问人理解访问人要了解的情况。对有遗漏,不清楚或矛盾之处可以提出,让被访问人补充或解释。缺点是干扰或暗示过多,如组织不当可能遗漏重要情节,容易带有倾向性。三是刨根问底法。指火调人员对被访问人所描述的情况逐步深入刨根问底。采用这种方式,对于考查访问对象陈述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发现新的重大问题,都很有意义。如“发现一只打火机”就要继续追问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发现的,打火机是金属的还是塑料的,是什么形状、什么颜色、什么型号的等等,这对于准确描述确定证据十分关键。四是反复论证法。指调查人员对询问中重要的问题和重要的情节,在被访问人已作出陈述保证是对的情况下,故意对其重复询问。以此反复论证,保证证词的准确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访问人当场或之后推翻了自己作出的陈述,应查明其推翻的原因是更正还是作假?另外,要掌握制止被访问人说假话的几种方法:一是利用谈话内容里的内在矛盾。二是利用谈话内容同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三是查明说假话的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这些原因。四是对谈话对象表现出来的好的品质予以表扬。五是告诉被访问人有意作伪证或隐瞒要负法律责任。六是必要时出示证据。七是根据掌握的证据反复提问,促其消除侥幸心理。以便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

  以上几种谈话方法,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不应把它们割裂开来孤立地去运用,应当把它们作为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灵活法地加以运用。
                                  
  (二)帮助被访问人回忆的方法。因时间或环境的影响,人们对以前的事物会逐渐产生淡忘,记忆不清。如果能有效地帮助被访问人回忆,访问效果将事半功倍。帮助回忆的方法有:一是创造良好的回忆环境,避免过多干扰,必要时可将被访问人带至当时他所处的现场;二是先谈记忆清楚的情节,再逐步推开、前后连贯;三是利用联想刺激法,帮助回忆。通过回忆一个部分或细节而联系到另一个部分或细节,通过回忆记忆深刻的事物联想到相近的事物,利用时间或空间上的接近联想,性质或特征上的相似联想或对比联想,以及事物之间联系的关系联想帮助回忆;四是向被访问人提出其它证据。如介绍有助于恢复记忆的其他人的部分证词等。
                                  
  (三)消除被访问人陈述障碍的方法。由于人的心理状态不同,在调查访问中表现出的配合态度也不同。消除心理障碍类似于开锁,只能用钥匙,不能用锤子。调查访问人员要有耐心,有礼貌,不能动不动就发火。要听其言,观其行,然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点破“心病”,促其转化。心理学认为,趋利避害的规律决定了人的行为方向,我们可以利用这一规律把被访问人的心理活动引导到有利于配合的方向上。
                                  
  (四)捕捉有利时机,及时突破的方法。当外界的刺激作用引起人的情感、情绪变化时,就会以一定的言行及面部表情等形式表现出来。具体表现为:1、人说话语调的升高表示兴奋或说谎;很大的音量表示生气发怒;音调非常高的赌咒起誓更可能是欺骗的迹象。2、人在极度紧张时会出现肌肉颤抖,说话结巴或说不出话来等现象。3、被访问人坐立不安,手足无措,表明其心神不宁、拿不定主意。4、被访问人低头眼睛看着地面,身体前倾,双手交叉放在膝部或不停地搓动时,预示着心理防线已经动摇。5、被访问人眼睛环顾四周,东张西望,似笑非笑,是满不在乎,轻蔑的表示,可能是伪装镇静。眼睛斜视是在有意掩饰内心活动;眼睛下垂,不敢与调查访问人目光接触或偷看调查人员神情,是心虚恐慌的表现,说明心理防线已经崩溃。因此,要注意“察言观色”,及时突破。
                                  
  三、审查和验证证言
                                  
  (一)审查和验证的必要性。证人证言并非都能完全证明火灾事件的真相,只有那些确凿的符合实际情况的证言,才能作为认定起火点和分析火灾原因的依据。证人证言的可靠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人对这个事实接受得怎样。证人对一个事实接受的程度又取决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包括生理的、心理的和现场实际及客观环境等。现实中,被访问人与火灾责任者有利害关系,可能作出包庇或陷害他人的证言。被访问人受火灾责任者或者第三者欺骗、威胁、利诱可能提供虚假的证言。被访问者如与火灾责任有一定的关系,为了转移目标,推卸责任,也可能故意提供假情况,故意扩大某些与自己无责任的情节,隐瞒某些不利于自己的情节。此外,人的认识程度、精神状态、智力水平的不同,也会产生与事实不一致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被访问人提供的证言进行审查和验证。
                                  
  (二)审查和验证的方法。审查和验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审查被访问人的年龄、性别、职业或身份以判断其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二是审查被访问人发现起火的时间和当时的位置和行动。三是审查被访问人的感知,观察火场时的环境条件。如与起火的距离,天气情况,光线如何,有无影响视线的障碍物,精神是否紧张。检验发现人当时站立的位置,能否看到他所讲的一切。四是审查被访问人的身体和生理状况,确定其记忆能力,理解能力。五是审查被访问人的情况来源,是耳闻还是目睹。六是审查被访问人与火灾责任的关系,被访问人与火灾责任者或嫌疑人的关系,以及被访问人的一贯表现。七是审查证言中的具体内容和细节是否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八是审查被访问人的前后证言之间,以及和其他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
                               
  火灾调查访问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性强、要求严谨的工作,火灾调查人员只有具备全面过硬的素质,在火灾调查中坚持及时、全面、客观、细致、合法的原则,才能使调查访问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常州市消防支队金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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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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