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年火灾起数和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呈持续增加的态势。面对严峻的火灾威胁,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火灾调查工作,查明火灾原因,归纳分析诱发火灾因素,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社会能力。
一、当前火灾调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缺少火灾调查专职机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步增强,火灾发生后,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引发的火灾重新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然而,目前在各级消防机构中却缺少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的专门机构,火灾调查力量薄弱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在机构设置上迫切要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形成一支技术专业、人员稳定、保障有力的火灾调查工作队伍,以确保这项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地开展,为火灾预防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依据。
2.缺少火灾调查技术鉴定机构。火灾调查技术鉴定为火灾原因认定提供法律依据,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门鉴定部门实施。公安部消防局授权的火因鉴定部门只有天津、沈阳消防科研所2家,浙江省由消防局授权的仅1家,且检测范围仅限于金相和油品,送检工作周期长费用高,极大影响了基层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开展。
3.火灾调查立案标准过低。按照目前的火灾统计标准,原则上所有的接警火灾都必须立案。依据该立案标准,极大地加重了基层的工作量。而基层大队又无法有效地完成实际上的工作,最后不可避免地导致基层大队为了减少工作量,压低损失申报,压火灾报火警等现象频频出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火灾事故真实情况的统计和上报。
4.两案办理保障机制不完善。目前,浙江省大部分公安消防机构尚未落实刑事办案专项经费。办案经费不落实已成为公安消防机构正常开展火灾调查特别是“两案”侦查工作的最大障碍之一。例如,送检做一个最常见的金相分析,至少要1000元检验费用,尚不包括偏远地区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于经费未落实,每办理一个案件就需要从其他业务经费中列支办案经费,结果使得本已紧张的业务经费更显捉襟见肘,进而造成有的单位能不立案则不立案或尽量少立案的不良现象,甚至向当事人索要有关费用。其次,缺乏必要的装备设施。除传统火灾现场勘查器材外,目前大多数单位未配备必要的专业照相、通讯设备以及警械装备,留置讯问场所的设立更是无从谈起。必要装备、设施的不到位,同样影响了火灾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火灾调查工作的几点对策
1.确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办案标准和程序。建议火灾调查参照行政处罚的有关方式分级开展,设定不同标准的调查程序,可以设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根据我国火灾分类标准,重特大火灾按一般程序立案办理;一般火灾中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的必须立案:(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2)死亡一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3)其他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火灾事故也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办理。其余火灾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办理。
2.建立完善火灾事故原因司法鉴定和办案体制。建议自上而下地建立火灾事故原因调查部门和人员编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设备。省级消防机构应成立火调处,负责全省火调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组织特大火灾的原因调查工作;成立刑事办案机构负责对全省“两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法制处负责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成立省一级火灾事故原因鉴定中心,增加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各类火灾现场提取物证的分析处理工作。市级消防机构应成立火调科,负责辖区内火调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组织重大火灾的调查;稽查大队负责全市“两案”刑事侦查办案工作;法制科负责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理。基层消防机构应确定两名以上的火调员,除负责本区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认定外,参加支队组织的全市重、特大火灾的调查工作。总之,在人员编制上要增加火调部门的技术力量,做到专人专用,尽力消除目前身兼数职的现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警力的火灾调查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3.出台火灾原因调查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火灾原因调查和认定既是公安消防机构的具体法定行政行为,又是一项技术性的鉴定行为,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它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依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开展火灾调查的具体工作,对相关的重新认定、复议、诉讼等工作也要作出明确规定。
4.建立健全火灾调查工作保障机制。首先要加大经费的争取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争取火灾事故调查及办理“两案”的经费。消防机构内部应在防火业务经费中对火灾事故调查及办理“两案”的经费有长远的规划和投入。其次,改善火灾调查工作必要的装备和设施,及时配备“两案”侦查工作所必需的警械装备、通讯设备,并进一步改善火灾现场勘查器材,从装备和设施上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要切实提高火灾调查人员和“两案”侦查人员的待遇,以提高“两案”侦查人员的办案积极性。除了在物质待遇上加强火灾调查人员保障之外,在专业进修培训方面要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向素质要警力。对有相关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延长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年限,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相对稳定。总之,要通过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实行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用制度,进而打造一支技术过硬、思想稳定、能适应现代消防执法需要的稳定的火调专业技术队伍。(作者:孙 宁 孙 红)
新闻来源:《浙江消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