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基础性的工作,集知识、经验、技能于一体。对发现和总结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预防对策,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减少或避免同类火灾事故的重复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工作做不好,将影响消防机构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及时、科学、准确地调查、认定火灾原因,需要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火调队伍。然而,目前基层火调队伍建设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火调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少专业火调人员,兼职火调人员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涉及燃烧学、物理学、化学、痕迹学、力学等多门专业学科知识。火灾调查工作的研究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经验和技能,必须通过长期的实践才能胜任工作需要。目前基层大队甚至支队从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人员相当少,并且大多身兼数职。因受兼职工作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脏、累和责任重大,且时刻都可能成为被告等因素的影响,多数兼职火调人员没时间很好地研究火调工作,也不愿很好地研究火调工作。有的从事了几年火调工作也没调查过几起火灾。因受知识水平所限,一些火调人员对火调工作能推则推,存在只要把事情能摆平即可的错误认识。专业火调人员的缺少,严重影响着基层火调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缺少专业培训,基层火调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由于火灾现场的复杂性、火灾原因的隐蔽性、证据形式的多样性,火调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扎实的理论功底。然而,目前基层火调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的兼职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火调专业知识。多数人员虽然经过了火调岗位资格考试,取得了岗位资格,但由于缺乏系统学习,基础差,对许多火调知识一知半解,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许多火调人员到了火场发现不了起火部位、起火点,不了解痕迹物证特征,不懂勘查程序,不明火调纪律,不会使用勘查设备,不会调查访问。一头雾水,人云亦云。致使火灾原因认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难以发挥火调的作用,也成为火调诉讼案件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
三是缺乏吃苦精神和科学严谨态度,火灾原因认定不准。火灾现场环境恶劣,污水、余火、毒烟,遍地的瓦砾、杂物,铁钉、灰块、电线等等,有时还有墙倒屋塌、触电、刺伤的危险。现场勘查时不仅要挖掘翻动大量的堆积物,有时还要冒险登高。无论是炎热的夏季、寒冷的冬天,还是节假日,火调人员都必须克服困难,仔细勘查,往往需要连续奋战多日。饭吃不好,觉睡不香。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然而,现在许多基层火调人员怕脏、怕累、怕危险。有的多次到达现场却从没翻动过现场;有的不肯连续奋战,借故躲避拖延;有的不亲自动手,叫老百姓自己找物证,致使无法及时准确认定火灾原因。还有的火调人员法律观念淡薄、工作敷衍了事,不是靠证据认定火灾原因,而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认定。现场发现电热器具就说是电热器具引起火灾,听说有人吸烟就说烟头火灾,有人电焊就说电焊火灾,找不到火源就说是电气线路火灾,能唬则唬,能蒙则蒙,缺乏科学严谨的态度。
四是领导对火调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缺乏奖惩激励机制。大部分基层单位领导不注重培养火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关心火调人员的疾苦。发生火灾后只知道催要火灾原因,不考虑调查中的困难,不帮助协调各方力量,对火调人员求全责备。有的领导对火调工作说起来重视,但火灾调查了多日自己却从没去过火场,火调人员单打独斗,既要勘查现场又要调查访问,还要协调组织;有的领导没有证据意识,对原因较为明了的火灾认为没有必要深入调查,对火调人员的艰苦勘查取证不支持,反而不断批评,打击了火调人员的积极性。另外,大部分基层单位对火调人员没有奖惩激励机制。对火调人员的劳苦既没有精神奖励,也没有物质补贴。反而对调查中出现的问题都归罪于火调人员,致使一些兼职火调人员想方设法离开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岗位。火调队伍极不稳定,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基层火调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火调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它在消防工作中的特殊地位,要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执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重、特大火灾和复杂疑难火灾,领导干部要亲自坐镇协调指挥。并在人、财、物上予以政策倾斜和充分保障,帮助解决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安定队伍,稳定人心,保障队伍战斗力。对火调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同时,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激励机制,对火调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优先晋职晋衔,激发火调人员刻苦钻研,积极上进,努力进取的工作热情,提高办案的质量。
二是建立专业火调机构,稳定充实基层火灾事故调查队伍。在支队设立专门的火调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火调人员,在大队设立专职的火灾调查人员。要本着加强执法、充实一线的思想,把一些德才表现好的人员充实到火灾调查岗位,想方设法延长技术人员的服役年限,保留火灾调查专业技术骨干和队伍相对稳定。要组织火灾调查技术骨干和聘请地方电力、设计、化工、大专院校的科研人员组成火灾调查专家组,对重、特大火灾和复杂疑难火灾事故进行集体“会诊”,确保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有理,否定有据。同时,要积极建立火灾调查区域协作机制,支队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火调人员协同作战,克服基层火调人员不足、精力不够的矛盾。使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网络整体。
三是加强火灾调查人员的培养。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培养素质复合型人才,除了采取师傅带徒弟、邀请专家授课、选派到大专院校学习等多种方式外,还应开设火灾调查短期培训班,对火灾调查人员进行业务轮训;也可以通过公安信息网,实现火灾调查培训的远程教学。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依托地方院校认真举办好各类培训,鼓励火灾调查人员参加在职自学,提高人才培训层次。要鼓励火灾调查人员多参与不同类型火灾原因的调查,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分析问题和利用技术手段解决疑难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火调人员的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火调人员事业心、责任感和科学严谨的态度,使他们在火调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执法为民。
四是火调人员要增强从事火调工作的荣誉感,克服畏难情绪。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是一般人都能干的。从事火灾调查不仅能增强自己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还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协调能力、驾御全局的能力,对于今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好处。火调人员要切实增强荣誉感,不断加强学习,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克服火灾调查的畏难心理。只要勤学肯钻,就能够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深入分析事理的能力,就能够从细微的蛛丝马迹中发现矛盾和问题。只要能深入火场,细致勘查,就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就能看清本质、抓住主要矛盾,查清火灾原因和责任。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及时、客观、准确地查明火灾原因和责任,依法惩处火灾责任者,也是消防部队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常州支队金坛大队教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