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汽车基本情况
・2003年8月,盐城客户陈日宏向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购买HWC6120RI客车一辆,价格59万元,用于营运。至起火时,已行驶28000公里。该客车由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改装所成。
1.2火灾发生经过
・2004年2月9日16时许,戚培荣驾驶牌号为苏J―08968宏运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沪宁高速公路沪宁线76公里处,想提速时感觉车子力道不够,他通过反光镜发现车后方冒烟,随即紧急靠边停车,打开发动机后盖后,看到发动机上方部位有火,用灭火器无法扑灭,后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将火扑灭。车辆随即被拖到高速公路苏州东出口处停放。
・2.1勘查人员组成
・2月10日、13日、17日、18日苏州市消防支队先后邀请了电气、机械、车辆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并会同车主(戚培荣等)、厂家(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配件供应商(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车发动机厂)有关代表一起对停放在高速公路苏州东出口处的车辆进行了多次勘查。
2.2环境勘查
・因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起火,火灾扑灭后,车辆被拖放到停车场,所以此步骤省略。
2.3初步勘查:
・经查看,该车烧毁严重,整车报废。勘查人员首先查了该车外观上无碰撞摩擦痕迹,车身玻璃全部炸裂脱落,四只轮胎完全烧毁仅剩轮毂。车厢内饰物完全燃烧,仅剩钢骨架。整车后部烧毁教前侧严重,右侧车身部分油漆未受火烧。
2.4细项勘查
・勘查人员打开发动机后盖后,看到发动机表面已经全部过火。该车为后置柴油发动机,暖通部分用一小柴油机烧水循环,为车厢内提供热能,该小柴油机布置在车厢左后侧。
・发动机上部金属局部发白,发动机前部涡轮增压器进气口和排气管排气制动阀变色尤其严重,涡轮增压器进气口部分烧损。
・车辆电气控制装置在车厢左前侧未受火烧,发现电气控制盒内只有暖通保险插片塑料有融化痕迹,其他保险正常,把该插片掰开后进一部勘查,看到易熔金属片未断。发动机部位电气线路未见短路痕迹。
・发动机下方电涡流缓速器表面过火,右侧烧毁教左侧严重,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
2.5专项勘查
・勘查人员拆下发动机支排气管,见结合面一只垫圈有断裂缺口,裂口宽度达2毫米,用手揩搽发动机支排气口,内部有油污,涡轮增压器下方离合器外壳上有大量黑色油污燃烧产物。
・勘查人员把涡轮增压器拆掉后进一步勘查,涡轮增压器与排气自动阀结合不紧密,有缝隙,未见垫圈(根据专家意见应该安装)。拆开紧固的自紧螺母,6只螺栓上螺牙有不同程度的缺损,对应的螺孔有部分磨损,螺孔增大呈椭圆性。增压器内的主轴已经折断,轴上的叶轮有部分缺损,部分叶轮片有轻微卷边。
・3.1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认定
・根据驾驶员反映,他在打开发动机后盖后,看到发动机三缸以前部位有火,用灭火器无法扑灭。结合现场勘查所见金属变色痕迹,确定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在发动机三缸以前,涡轮增压器附近。
3.2起火物的认定
・根据涡轮增压器外壳上的油污和支排气管内的情况,说明涡轮增压器内的机油在起火前已经泄露,起火物应为增压器内的机油。
3.3着火源的认定
・发动机支排气管与涡轮增压器结合面一只垫圈有断裂缺口,裂口朝上,对着涡轮增压器外壳,当发动机工作时,其排出的废气在支排气口温度达到400℃左右,有时还夹杂着部分的火星。因此,确定高温废气为着火源。
3.4原因认定
・经现场勘查和询问有关人员,认定起火原因为排气管涡轮增压器故障,机油泄露遇排气管高温发生火灾。
3.5火灾原因认定依据:
・起火点与目击者反映一致。
・轮增压器与排气自动阀结合不紧密,本应安装的垫圈漏装。在车辆运转过程中,造成螺牙缺损,螺孔增大。
・增压器内的轴断掉和叶轮有部分缺损,叶轮片有轻微卷边,并非火烧造成的,故障应在火灾前存在,系结合面不紧密造成的。
・发动机支排气口有油污,说明涡轮增压器故障进一步加剧,造成增压器内的机油泄露。
・杭州汽车发动机厂证明支排气口温度在400℃左右,机油的燃点在280℃左右,起火源足够引燃着火物。
4责任认定情况
4.1涡轮增压器的历史追溯
・经调查,该涡轮增压器是辽宁东方增压器(集团)公司生产,杭州汽车发动机厂购买后,安装在杭汽发斯太尔柴油机上,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该柴油机后,安装在SX6122DK底盘上,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购买了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底盘后,改装成客车。
4.2涡轮增压器的工作原理
・涡轮增压器利用发动机排出的废气能量,驱动涡轮,并带动与涡轮同轴的压气机叶轮高速旋转,新鲜空气在压气机叶轮离心力的作用下被压缩后进入发动机的气缸,由于空气密度增大,增加了发动机的充气量,可供更多的燃油充分燃烧,从而提高了发动机的功效,降低了燃油消耗,同时,由于燃烧条件的改善,减少了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
4.3涡轮增压器结合面铜质垫圈的安装责任
・虽然认定起火原因为排气管涡轮增压器故障,机油泄露遇排气管高温发生火灾,但是并不能说明涡轮增压器存在质量问题,将所有责任都认定到生产厂家,因为造成涡轮增压器出现故障的主要原因是排气管和增压器结合面漏装了铜质垫圈,导致结合部位磨损,增压器内机油泄露,增压器损坏,根据车辆生产程序该垫圈的安装责任不在辽宁东方增压器(集团)公司。
・那是谁漏装了排气管和增压器结合面的铜质垫圈?一般而言,首先应为杭州汽车发动机厂安装。但进一步调查,即使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厂发动机时安装了该垫圈,若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在车辆改装时,因为要安装其他部件,增压器要拆卸重新安装,也有可能把垫圈漏装了。所以,该垫圈到底是在哪个环节漏装的?各方都缺少充分证据证明。
4.4当事人的确定
・根据所掌握的调查材料,我支队认为相对消防部门而言,与此次火灾事故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主体是陈日宏和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应为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在产品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应负主要责任。至于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车发动机厂、辽宁东方增压器(集团)公司都是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不同层次的产品分承包方,用户和他们不发生直接关系,在分承包方出现的质量问题,维权主体应为最终产品提供方,既不是用户,也不是消防部门。
4.5善后处理
・根据4.4条的精神,经过协调,购车户与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达成以下协议:1、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按原车配置赔偿一辆大客车给购车户;2、被烧车辆的善后事宜及处理费用由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承担;3、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其它损失3.5万元。
・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与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以下协议:1、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杭发厂新发动机后,交付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一台SX6122DK底盘等随机备品;2、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与用户所签定的赔偿协议,其中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及杭州发动机厂另行协商。
5.1法院调解
・2004年6月16日,因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与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就临时协议第2条协议一致,宏运客车将欧舒特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车款人民币670410元,其他损失5.5万元。被告应诉后,在答辩状中申请对事故车辆整车烧毁及涡增压器泄露机油的原因进行鉴。法院经征求意见,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住所地为重庆市的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鉴定单位。后因该机构拒绝鉴定,致鉴定无法进行。法院将上述情况通报双方,原、被告双方亦未重新选择鉴定机构。
5.2原告主张
・原告认为,整车烧毁是客观事实,并且事故发生的原因已经明确,正是由于该车底盘涡轮增压器故障,才引起火灾。原、被告双方都到现场看过,故障是涡轮增压器与制动排气阀接口螺栓松动,由于震动,螺纹已部分磨平而发生故障就说明是产品质量问题。
5.3被告认为
・而被告则认为,认定书仅仅说明起火的原因,并不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主要是制造和使用两方面的问题,汽车行业内增压器的故障是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但不可能导致整车烧毁。原告所说的增压器与制动排气阀接口螺栓松动是事实,但这不是猛然发生的,说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按说明书保养。该车长12米,从后烧到前只用了10分钟,说明原告所用材料的阻燃性有问题。
5.4双方争辩
・针对被告的观点,原告反驳认为,原告生产的客车是经过国家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如果被告使用的是防松螺栓,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松动。且此部位是隐蔽部位,用户是很难检查的,况且汽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有风的情况下的气象条件也造成了整车烧毁。
5.5法院审理
・2004年11月16日,江都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对该事故的起火原因苏州市消防支队及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都已做出认定,是排气管涡轮增压器故障,机油泄露遇排气管高温发生火灾。被告虽申请对整车烧毁及涡增压器泄露机油的原因进行鉴定,由于其选择的鉴定机构不接受委托,使鉴定无法进行,被告方又未能提供上述故障及火灾是其他原因造成的相关证据,其抗辩理由显然不能成立,至于其提出的用户使用操作存在不当及原告用材的阻燃性有问题,亦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予采纳。
5.6法院判决
・综上,法院认为,苏J―08968号大客车发生火灾致使整车烧毁,是由于被告提供的汽车底盘质量问题引起的,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6后记
・陕西欧舒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发动机厂就赔偿有关事项正在协商中。
苏州支队火查科科长 刘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