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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孟良臣死因调查论火调人员的素质
 
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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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在中央电视台热播后,各省市电视台又陆续播出,剧中主人翁宋慈是我国古代有名的刑律官,影片介绍宋慈真正走上提刑岗位,是从宋慈好友孟良臣赴任中死于火灾后,当时他经母亲劝说和百姓的请求,通过认真查验尸体,仔细勘察现场,准确推断,尤其是对孟良臣死因精辟推理论说,令人耳目一新,相信给每一名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消防监督人员,联系工作实际,试以本文对火调人员素质谈一点肤浅的认识。

  剧中宋慈从孟良臣尸体鼻孔和口中摸到许多积灰(烟灰),推断出孟良臣并非死于火灾,而且是“内行”人在作秀,通过“泼醋查血”,从火场中找到了真正的凶杀现场,进一步推断孟良臣死于凶杀,而非死于火灾,在案件真像大白时,针对知府百般抵赖,又采取了“柴火查脂”的手段,证明孟良臣死于火灾前而非伤于火灾中,是一起典型的借火焚尸案。故事看起来反映的是凶杀案,但同时反映出了宋慈在火灾现场勘查和调查时表现出的基本功或者说素质,这值得我们当今的火调人员学习和借鉴。

  一、较强的专业水平。宋慈通过查验孟良臣尸体的鼻口中遗留的烟积尘,推断如果死者真正伤于火灾中,其口、鼻中积灰颗粒不可能这么粗多,这个细小的环节,反映宋慈对火灾中尸体勘验的“细”,从而拉开了整个案件调查的序幕。而这个“细”不仅仅反映了宋慈勘验工作认真,更反映了宋慈平时认真观察,掌握客观规律,注重知识的积累,为勘验尸体分析提供了可靠的决策。如果缺乏专业水平,有可能就被蒙混过关了。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柴火查脂”看起来是一种常识,但更体现了宋慈注重分析,注重观察在火灾前后地面痕迹的区别。这些现象都是书本上没有记录的知识,而是宋慈积累社会经验和对事物观察掌握的常识。许多经验到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些新技术的应用,给我们的火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向宋慈学习,不但要认真学习科学理论知识,更要到经济建设的第一线,收集和掌握新技术应用中的火灾危险性,发生火灾的正常规律和特殊现象,在实践中丰富知识,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科学的态度。当宋慈知道好友并非死于火灾时,不是主观臆断,而是想方设法,寻找原始凶杀现场,在火场采用“泼醋查血”的方法找到凶杀现场时,宋慈认真采集证据,科学分析,机智地与知府及其爪牙周旋,在找到第一现场的同时,认真组织外围调查,力求做到外围调查与现场相统一,以调查印证现场,从现场佐证调查,相互印衬对应,尤其是在审判时,对知府的百般刁难,能够大胆设想,科学的推理,令知府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低下头。这种科学分析不但让我们观众有耳目一新的感觉,真诚地为宋慈庭审分析喝彩。笔者联系火灾调查工作实际,在火灾原因调查中,客观上火灾现场就被火灾和施救多次破坏,现场所能提供的证据就比较少,如果再不认真,走马观花,特别是夏季和冬季,在勘察现场时,不是一身汗,就是冻得要命,现场勘察不仅苦,而且脏,更是一件需要大胆心细的工作,要善于捕捉每一个微小的细节,把现场的异常成为火灾原因认定的有力证据,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找到有力的证据,与外围调查无法相互印证,其火灾原因认定无法立足,缺乏科学性,因此极易引起群众不服而行政诉讼,也常常会由于证据不足败诉,消防机构的形象就会受到影响。现实迫切需要认真学习宋慈,不但要具备专业水平,而且要有科学的态度。

  三、强烈的正义感。宋慈吃尽千辛万苦去寻找证据,捉拿凶手,其根本动力就是强烈的正义感。作为新时期的火灾原因人员更应当具备正义感。首先是要克服一种错误认识,火调工作干好了是应该的,干不好就是失职,而其工作本身不但是一件既脏又累的活,而且是一件对个人仕途风险比较大的工作,不仅是新技术的应用增加了火调工作的难度,而且企业改制后,火灾事故往往涉及许多个人利益,对火灾原因、责任认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极易引起行政诉讼,一旦败诉,不但影响部队形象,而且影响个人进步。不但不能象灭火岗位的那样战功显赫,又不能象搞监督的那样转嫁落实责任,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其次是进一步端正思想,不仅是火灾现场的复杂性,而且群众对一些基本性的火场知识缺乏,对火灾原因认定存在误解,这就给火调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次笔者认为火调人员的正义感就是对人民的责任感,用自己的行动来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因为有了这份责任感,才能做到清正廉洁,经得起灯红酒绿的考验,自觉抵制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充分认识到火调工作的重要性;只因为有了这份责任感,我们才能主动去承担又脏又累,既有风险又单调的工作,甘守清贫,乐于奉献,在完成每一起复杂火灾原因调查中,寻找自己工作的乐趣,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只因为有了这份责任感,才能不断增强我们的事业心,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合理合法维护企业和受害者的利益。如笔者辖区今年一民房发生了一起因为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一人烧伤,当事者坚持认为是管道液化气公司漏气引起的,应当承担责任,消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管道做了可燃气的测爆检查,与液化气公司管道无关,按道理足已,但当事者仍不服,消防部门又按照国家标准做了气密性试验,以事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的利益。反之在另一起居民家电火灾中,尽管家电生产企业有种种理由,对火灾原因认定有不同看法,但消防部门坚持原则,用铁的事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只因为有了这份责任感,使我们的火调人员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完成了一次又一次复杂的火灾事故调查任务。

  随着“161”工程和科学发展观理念的推进,作为火灾调查人员,应当争做当代火调工作中的宋慈,更好地投身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之中。








泰州支队海陵大队大队长 钱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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