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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正性
 
20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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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无论对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履行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还是对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学科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和作用,《消防法》第39条赋予公安消防机构这一法定职责。即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实践中,消防部门是以出具法律文书的形式体现这三种认定结果的。但从近年来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因火灾原因、财产损失和事故责任认定引起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在有些地区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如何确保火灾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是从事火灾调查工作者必须研究和面对的新课题。下面笔者就如何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公正性谈一些自己的粗浅体会,供消防工作者思考。

  一、应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公正性。

  目前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火调人员群众意识、法制意识、证据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意见和来信来访缺乏热情、严肃的态度;责任心、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偏低,仅凭经验和主观意志办案;行政干预的影响和不追究具体办案人责任,助长了调查率低、查清率低等问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是牵动消防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直接检验公安消防机构是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窗口,直接维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近期的一些信访案件来看,事关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及时、公正的查处火灾案件,从源头上保证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公证性,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并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消防工作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尽职尽责。

  二、应尽快修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正处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正处理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9条规定的对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权和火灾损失核定权,笔者认为公安消防机构拥有对火灾事故的法定调查权,是无庸置疑的,但运用此项权力应当适可而止,因为许多火灾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甚至无争议,这属于私权领域的事情,不需要行政权力介入,而且消防部门作为消防行政主体,本身对社会具有法定的监督管理权限,与社会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具有法定的中立属性,因此对于火灾原因的认定,公安消防机构应从私权领域退出,这样就可以避免当事人对因行政权力介入而产生的不公正感。大量案例表明,针对火灾事实的认定的消防行政诉讼,大多是由于民事纠纷的原因才提起的,不少案件不仅牵涉了公安消防机构大量的精力,而且在当地造成了不小的政治影响。93年左右,某地为一起对火灾原因认定不服进行了为期三年零两各月的艰苦的复议和诉讼,最后艰难胜诉,牵扯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最近许多地方也有此类案件的发生。

  还有《消防法》第39条规定的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损失的核定权,笔者认为火灾统计可由消防部门实施,而火灾损失核定宜交由具有资质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主要原因是消防部门在财产价值判定问题上不具有权威性,特别是在民事纠纷中不具有中立性,消防部门用统计方法核定财产损失,不但不利于解决争议,反而容易扩大争议,近年来发生在全国的因对火灾损失核定不服要求上级机构重新认定和到法院起诉的案件数不胜数,一方面无形中加大了上级消防部门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对警民关系也有所影响。

  再如《火灾事故管理调查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也需要修订,《火灾事故管理调查规定》对火灾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间接领导责任,在当前消防工作实际中,就很难对国有、私营、外资和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组织等法人及公民在火灾事故中应负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进行科学的、合理的界定,发生火灾事故后,消防部门不能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样解决责任的主次、大小等实际问题,却卷入因果关系本身的争议之中,笔者建议应通过修订《消防法》,明确当事人发生火灾事故后应负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制约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瓶颈;《火灾事故管理调查规定》由于规定缺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立案标准,在火灾起数不断增多且十分复杂的情况下,导致公安消防机构一方面见火就查,使尽人力、物力,有时查不胜查,是否有必要对每起火灾都必须查,而且要一查到底,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这方面笔者认为法律、法规应该有所约定。最近通过对一起信访案件的调查,对此问题的体会更加深刻。上访人主要是对消防大队火灾现场封闭时间有疑义,认为封闭时间太长,但消防大队认为他们也是没有办法,虽然火灾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依据《消防法》要求,消防大队必须履行好火灾事故调查中的法定职责,即对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必须查明火灾原因,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在火灾原因未查明前,消防大队有权封闭火灾现场。因此,通过调查大队的行为也是合理合法的。加之近几年来,对火灾事故责任处理已被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消防部门承担着举证责任,客观上导致消防部门下发法律文书非常谨慎。因此,修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正处理的法律、法规,是火灾事故调查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改革不适应司法鉴定改革要求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机制。

  近年来,为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公平、公正,司法部相继出台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员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等行政规章,明确规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机构均可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面向社会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它组织或当事人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并将包括火灾原因认定涉及的痕迹和微量物证技术鉴定纳入司法鉴定范围。在当前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强烈的情况下,火灾原因认定一旦涉及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在诉讼和仲裁时,当事人有权申请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独立做出司法鉴定。当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此类案件时,也可以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涉及的技术鉴定结论进行重新司法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安消防机构再沿续传统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技术鉴定机制,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了实验室,即使鉴定结论是正确的,也随时面临着法院采证时受到重新司法鉴定的质疑。2000年发生在某地当事人因对火灾原因不服而引发的消防行政诉讼案件已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该案件经过一次重新认定,二次诉讼,前后历时5年,最终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撤销了某市消防支队的火灾原因重新认定。此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支队和总队先后将现场提取的样品,送天津火灾原因鉴定中心和沈阳火灾原因鉴定中心鉴定,并得出相关鉴定结论,但最终二审法院还是采信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笔者认为法院还是从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性这一点考虑的,毕竟公安消防机构在此案件的取证中充当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

  四、火灾调查工作要进一步专业化。

  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社会性、专业很强的工作,尤其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在取证过程中,不仅要求消防监督员个人素质要高,而且要求专业性非常强,不是只要是消防监督员就可以胜任,虽然在消防工作中需要复合型的人才,但在火灾事故调查领域,绝对需要的是专业型人才。因此,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加快火灾事故调查专家队伍建设。要广泛地吸收专家学者参加进来,增加活力和发展后劲。总队应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火调专家队伍,参与本地区发生的重大疑难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以及纵火、爆炸等恐怖破坏事件及其次生灾害原因的调查工作,支队应建设一支相对高水平、高素质的火调专家队伍,形成一线火调人员,处理对本地区发生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大队应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支队火调人员作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因为从大队消防工作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两个人兼职火调人员,平时还有繁重消防监督检查任务,按照目前的要求,对每起火灾都要查明原因、核定损失,有的火灾要依法处理,从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到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工作量相当大。

  五、公安消防部门尽快改变办理火灾案件上的不作为状态,确保火灾案件的依法、公正办理。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由公安消防机构办理,但从近几年的办案情况来看,除部分地区外,大部分地区在办理“两案”上明显存在不作为状态。再加上做出火灾原因认定在法律上没有期限的要求,火灾发生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怕火灾原因认定不准当被告、地方行政权力的干预等等,有时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原因认定时间过长,事实上对火灾原因的调查存在着合法不合理的不作为状态,这些不作为状态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火灾调查工作的公正性。要改变此不作为状态,笔者认为首先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依法执行公安部的决定,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尽快改变在办理“两案”上的不作为状态;其次要明确火灾调查工作的一般调查程序和简易调查程序,并明确两种程序的适用条件和转换办法,实行火灾案件主责办案人制度,提高火灾调查率和火灾原因查清率。

  总之,随着公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提高,愈来愈多因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不服而导致的消防诉讼案件和上访案件,已严重影响着消防工作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使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改革与现行消防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火灾调查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机制,依法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公正性。






连云港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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