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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火调中的尸检工作
 
200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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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现场一旦出现有死人现象,特别是案件现场比较复杂,无明显放火痕迹,一时难以断定是烧死的还是杀人焚尸时,如何进行火灾调查,作出正确的火灾原因认定,尸检工作很重要。火灾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通知刑事警察提前介入,充分发挥法医的作用,利用尸检的结论来作为火灾原因认定的第一证据。

  一、外部检查

  火调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对尸体的位置、形状进行初始勘察。如果尸体面部朝上,双手呈挣扎状,有杀人焚尸的嫌疑;如尸体呈面部朝下,双手抱头,向逃生方向倒状,应考虑是失火烧死嫌疑。但这只是表面问题,是推理,不能作为认定依据,还要对尸体作进一步的表面检查,应利用刮片等工具除去尸体表面尘埚,如发现明显的钝、锐器所致孔洞,应考虑到杀人嫌疑,如能排除屋顶倒塌等外力所致,可考虑为杀人焚尸案。

  二、体表解剖

  在外部尸检的基础上,火调人员应协同法医对死者进行呼吸道解剖检查,如切开死者的呼吸道,发现呼吸道内有明显的烟尘异物,说明死者是活着被烧死的,可以推断死者是由于失火被烧死的,如呼吸道内无明显烟尘异物,有杀人焚尸的嫌疑,应做进一步调查。

  三、内部解剖

  上述工作完成后,仍需要对死者进一步解剖,应打开尸体胸腔,如发现死者的血呈鲜红色,说明死者在生前吸入大量的CO,可以认定死者在失火时还活着,如发现死者心脏中的血液呈暗红色,应考虑杀人焚尸的可能,要抽血化验,主要化验血液中CO含量,同时还要提取胃液化验,确定死者死亡时间,如死亡时间在失火时间前,即可认定为杀人焚尸,若和失火时间同时,尚不能断定,应通过死者摄入的食物化验,如有安眠镇静药物或其它毒物,即可断定杀人焚尸。

  综上所述,通过法医对尸体的详细解剖,获取第一手资料后,火调人员集中讨论分析,认定火灾性质,如是杀人焚尸,属于刑事案件,应立即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并向刑事警察移交,整个火灾调查工作结束。如排除杀人焚尸,消防火调人员应重新寻找火灾原因。所以对火灾现场复杂,从外部调查无明显放火痕迹火灾调查,尸检工作十分重要,可以使火调工作少走弯路。


江苏省沭阳县消防大队 蔡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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