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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物证现场采集技术
 
胡 晔 200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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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物证种类繁多,状态各异,涉及面广。按其形态可分为气态物证、液态物证、固态物证三种。有时气态物证吸附在固体上,溶解在液态物质中;有时液态物证浸渍在泥土、地板、墙皮、纺织品等固体物质中。
    1.气态物证的采集技术
    气态物证是指火灾现场空气中残留的易燃性气体(泄漏的可燃性气体,如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乙炔等),易燃性液体蒸气(如汽油蒸气、酒精蒸气等)、易燃性固体蒸气(如酚、萘等低熔点、易升华物质的蒸气),可燃物受热分解出的气态产物(如一些装饰材料受热或燃烧时可分解出气态的醛、酸等),气态的燃烧产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以及粉尘颗粒。这些气态物证主要以气体、蒸气、气溶胶三种形式存在。
    在气态物证现场采集时,要根据火灾现场的温度、压力、风向、破坏情况、生产工艺等具体情况和气态物证的物理化学性质确定采样位置。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以减少盲目性,达到采样点少、采样准确的目的。
    密度比空气大的气态物证(分子量大于29)易聚集在低洼区域,密度比空气小的气态物证(分子量小于29)易聚集在房间的最高处或天花板下面。采样点应设在气态物证聚集的地方。
    在车间内,如果生产是连续性的,可分别在生产线上的不同工序采集;如果是间断性的,可在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分别采集。
    每个采样点应平行采集至少两个样品,样品测定结果之差不能超过20%,并要求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压力。必要时要在离火灾现场较远的地方采集空白样品。
    气态物证的采集方法要根据气态物证在空气中的存在状态、浓度以及所用分析方法的灵敏度来选择。气态物证的采集技术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大量的现场气体通过液化吸收剂和固体吸收剂,将气体中的被测物质吸收或阻留,并使原来气体中浓度很小的被测物质得到浓缩的浓缩采集法,如主要采集气溶胶物证的固体吸收剂吸收法和主要采集气态和蒸气态物证的吸收液吸收法。所用仪器主要有大气采样器、大型气泡吸收管、多孔玻板吸收管、滤纸采样夹、滤膜采样夹、固体颗粒采样管等。另一类是适用于气体中被测物质浓度较高或分析鉴定方法的灵敏度较高情况下的直接采集法,如真空瓶采气法、置换采气法、静电沉降法、塑料袋采气法和注射器采气法等。
    2.液态物证的采集技术
    液态物证主要是指易燃的液体,绝大多数是有机物。一般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液态矿物油,动植物油,乙醇、苯、丙酮、乙醚、油漆稀料等化学试剂和液态化工产品等。由于液体的挥发性、流动性、渗透性等共同的物理特性,导致液态物证在火灾现场通过挥发、渗透、流动而残留下来。并且液体在不同材质的表面燃烧后,一般都会留下不同形状、颜色和不同炭化程度的痕迹。因此,如何发现液体燃烧痕迹是采集液态物证样品的关键。
    (1)液态物质燃烧痕迹特征
    ①在均匀材质表面上有燃烧轮廓。易燃液体在材质均匀、疏密程度完全一致的水平表面上燃烧时,由于未充分燃烧的液体结炭变色、液体燃烧到最后表面氧化变色、燃烧产物(如灰分)使表面变色等原因,不管材质表面能否燃烧,均可留下印记,呈现出液体自然面的轮廓,形成一种清晰的图形。如在水泥地面、石板、地板砖、地毯上都会发现这种情况。
    ②木质地板表面的褪色和轻微炭化。易燃液体在木质地板上燃烧时,由于液体的蒸发气化,地板上的温度并不很高,只是在液体行将燃尽时,地板的温度才突然升高,造成地板表面轻微炭化。由于液体对地板表面的蜡和油漆的溶解作用,可造成地板表面的褪色。在液体燃烧轮廓的周围没有被液体浸到过的干燥地板上,由于液体燃烧热辐射作用,会产生局部的表面焦痕。
    ③低处燃烧。由于液体的流动性,往往会流到一般火灾烧不到的低洼区域发生燃烧。
    ④出现烧坑和烧洞痕迹。由于液体的渗透性,液体易浸到棉被、沙发、床铺等纤维物质的内部,燃烧时在浸过易燃液体的地方出现烧坑和烧洞痕迹。
    ⑤呈现木材纹理。如果易燃液体洒到桌面上,尤其是洒到没有涂漆的水平放置的木材上,由于木材年轮纹理地方的木质疏松,容易渗进易燃液体,因此,燃烧后这部分烧入较深,使木材留下清晰可见的凹凸炭化的木材纹理。
    (2)液体燃烧痕迹的发现和采样点的选择
    ①根据液体燃烧痕迹特征,寻找燃烧痕迹。
    ②利用嗅觉感知、查找燃烧痕迹。
    ③到低洼处、死水表面、生产装置内部、储存容器内部寻找燃烧痕迹。
    ④利用仪器探测发现燃烧痕迹。
    ⑤利用各种检气管、溶液快速显色法、快速试纸显色法等方法检测发现燃烧痕迹。根据液态物证的燃烧痕迹确定采样部位,布设采样点。
    (3)液态物证的采集
    ①采集浸渍在地板、泥土、砖瓦、木材、纤维等中间的液态物证,要连同客体一并采取。
    ②物证采集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各个痕迹部位都要采集。
    ③采集残留在玻璃瓶、塑料瓶、铁罐壁上的残液时,要将容器用适当的溶剂洗刷,采集洗涤液。
    ④残留在容器内、管道和反应器里的液体,可用移液管采集,采集时注意采集上、中、下层的样品,使其具有代表性。
    ⑤从容器外壳底部阀门采集时,应将容器底部液体放出一部分,冲掉污垢后再采集。
    ⑥注意采集空白样品和对照样品。
    ⑦将采集的液态样品密封于玻璃瓶、塑料袋中保存以防挥发。
    ⑧火灾现场放火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装助燃剂的容器,无论有无残留液体,都要将此容器小心采集,并要防止泄漏和挥发。
    3.固态物证的采集技术
    在火灾原因鉴定中,能证明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最常见的物证是固态物证,它以本身的存在状态、形态、质量、颜色、组成等物理化学性质来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固态物证是目前最受重视的物证。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固态物证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易燃易爆性物质以及它们的燃烧和爆炸残留物,易燃易爆性物质的包装品,引火工具,电器元件,浸有油质的泥土,带有摩擦痕迹的机件等。采集固态物证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固态物证的形状、颜色、气味、痕迹、质量、组成等物理和化学性质都可能对火灾原因的认定有证明作用。因此,采集时应尽量保持物证原样,不能损坏和残缺,并且要轻拿轻放,妥善保管。
    (2)每种实物证据在采集之前都应拍照,绘图,记录其方位,然后动手采集。
    (3)如果怀疑是放火工具或用品时,要特别慎重对待,除不要碰破以外,还应避免留下自己的手印和擦掉上面原有的手印。应戴上手套或垫上干净的纸拿其尖棱处取下,并妥善保存。
    (4)对微小物证样品的采集要特别谨慎,应戴上口罩,用洁净的小镊子钳取。对特别细小和极易失落的残渣和碎屑(如金属粉末,细小纤维等),可用透明胶纸直接粘取。
    (5)对所发现的各种大小物证一般都应全部采集。如果物证的体积很大或数量过多,应把物证的原貌进行拍照记录后,酌情采集能反映该物证全部状况并具有代表性的几部分。
    (6)应该在发生火灾区域和未发生火灾的区域都进行采集,供鉴定时比较。
    (7)固体物质的爆炸(如炸药爆炸、粉尘爆炸)等,在爆炸点可能残存残留物,在其附近的物体和地面上可能存在爆炸物品的喷溅物及分解产物。这样的物证可用小铲或小勺收集在洁净的广口瓶里。同时,亦应在非爆炸区域采集空白样品,以供审查评断时比较。
    (8)对带有短路痕迹的电线,可将这段电线剪下,并按两根电线或几根电线的原来的相互位置固定在硬纸板上,并在附近的地面上尽量寻找喷溅的熔珠;对电器闸刀及其他开关,最好连其固定的底板一并取下,并保持原来开关的位置;闸刀或开关上的电线不要拆下,应用钳子将它们剪断,使线头留在开关上。
    (9)对试样类的固态物证应采集双份,以备复检。
    (10)对火灾现场烟熏痕迹物证的采集,应先拍照固定,必要时以火场制图和火灾现场勘查笔录辅助说明。必须通过分析烟尘成分来确定原来的可燃物种类时,要采集烟尘作为检材。
    对所采集的气态、液态、固态物证样品要尽快地送到有分析鉴定资格的鉴定单位进行分析鉴定。物证的送检应按我国刑事技术鉴定规则办理。送检时按规定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写明案情、检验目的、要求、检材及比对样品的来源、产地、纯度等,同时提供检材和样品清单。鉴定单位对物证分析鉴定后要出具“火灾物证鉴定书”或“火灾物证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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