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幅员辽阔,农业人口众多。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也随之迅猛发展。在村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带来的非传统性安全隐患和火灾因素也大量增加。
近年来,农村火灾发生率成上升趋势,据统计,2000年至2005年,全国农村累计发生火灾48.1万起,造成9692人死亡、1131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86亿元,烧毁建筑1788万平方米,26.5万农户受灾;农村火灾各项指标均占同期全国火灾总数的60%以上。如此高发的火灾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和防控,必然会影响到农村的稳定,也势必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作为一名消防工作者,应积极研究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寻求有效对策,为农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当前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在农村,村民安全意识不够,经常存在侥幸心理。然而一旦发生火灾后,又惊惶失措,不能组织自救,酿成更大的损失。更有甚者甚至认为消防队要收费,使人感叹消防宣传在农村的滞后。
(二)消防基础实施缺失、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以楚州区为例。从我们所在的淮城消防中队到辖区内的有些乡镇距离甚至超过了50公里。而且有些路段偏远难行,消防车到达现场时间过长,继而贻误了战机。虽然我区部分农村地区有天然水源可供使用,但缺乏水枪、消防机动泵等消防器材。仅靠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农村房屋结构简陋,耐火等级低下。有些农村住宅,属于多年前建成的砖木结构,房屋建筑的耐火等级低,既无防火分隔,又无防火间距,如不注意用火用电,极易造成火烧连营。还有些村民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建成了楼层住宅,但对楼房装修过程中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这大大降低了住宅楼的耐火等级,为火灾的发生创造了先决条件。
(四)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体制存在缺陷。农村消防工作没有引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未形成完善的领导管理机构,无发展目标和计划,也无经费保障。部分领导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只顾发展经济,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的整改采取敷衍、回避的态度。而且未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工作安排了,文件下发了,但没有督促落实,奖惩制度实施不严,从而在管理上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当前农村教育的进一步深化和改革,采取文化下乡等形式,开展送消防书籍,消防知识进乡,进村等活动。增强农民的消防意识,使广大农民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识和自救技术,逐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农村灭火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武装部、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我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在工作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中配备手抬机动泵和水带、水枪等消防装备。以满足农村初期火灾扑救的需要。
(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公安消防部队要定期和各乡镇联络,并与地方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村民大院、易燃建筑棚户区、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用火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各乡镇可以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时机,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家庭”活动。
(四)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应作为各级领导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地方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
总之,保护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控制农村火灾的发生,是每一个消防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为此我们须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形成消防为人人、人人为消防的良好局面,为农民奔小康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淮安支队楚州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