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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大型商业建筑穿过建筑物安全通道的设置
 
200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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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交换市场日益繁荣,商场、市场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一栋几万平方米、十几万平方米乃至几十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层出不穷,其层数也发生了变化,由单层向多层再向高层发展。由于商场、市场的建筑特点和使用功能的特殊性,客观上造成了消防安全上的高危险性:一是人员多,发生火灾疏散困难;二是可燃物品多,火灾燃烧猛烈;三是空间大,火灾发展蔓延快;四是体量大,火灾扑救难度大。特别是大型的商场、市场建筑引发的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笔者曾经审核了一栋长210米、宽180米、地下二层、地上六层、总面积十九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建筑,有些问题较难处理,几经商榷,采取了设置穿过建筑物安全通道的方法才予以通过:一是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而这种大开间的建筑在建筑中间设置两道实体墙来隔出消防车道,尽管解决了消防车通行,但对整个建筑效果、使用功能的布置是个影响,也是建筑师和建设单位难以接受的。二是厅内最远一点到楼梯的距离。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商场营业厅任意一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米。这就要求两部楼梯的布置直线距离最大不得超过60米,理论上在平面布置上没有问题。但规范又明确规定,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米处。在长210米、宽180米的建筑内,要按照这两条要求布置,处于建筑中部的楼梯是无法做到的。三是火灾扑救的线路和途径。尽管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上没有明确规定,但作为一栋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多,疏散困难的大型商业建筑,必须考虑火灾时的扑救,必须为扑救创造有利条件。而对于长210米、宽180米这么“深”、“厚”的建筑,如果中间区域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如何进入,从哪里进入,怎样快速到达着火部位,怎样保证灭火人员安全等等,这些将是消防审核人员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针对这一难题,笔者进行了思考,组织消防审核人员与设计人员的反复商量,借鉴一些建筑处理的经验,并请专家进行了论证,认为在“深”、“厚”的大型商业建筑中采用设置穿过建筑物安全通道是解决上述问题的较好方法,并在审核的项目中进行了运用,收到了较好效果。设置穿过建筑物的安全通道与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是有些区别的。设置穿过建筑物的安全通道能够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穿过建筑物的安全通道是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三到四小时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的,不象实体墙分隔影响商场内部效果;二是安全通道上两侧的防火卷帘在一个防火分区,一旦出现火情同时下落,形成安全通道供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疏散;三是安全通道平时在商场内作为人行走道,不得设置柜台,不得堆放货物;四是可以将楼梯布置在穿过建筑物安全通道附近,解决了有些楼梯底层出口不能直接对外的问题;五是消防人员可以通过安全通道尽快到达着火部位,减少了灭火人员在“深”、“厚”的建筑内为寻找着火部位而“大海捞针”。穿过建筑物安全通道一般设在两柱之间,宽度都在六米以上,高度也在四米以上,由于通道比较长,通道上的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地面承载能力等均应考虑。这仅是笔者对大型商业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安全通道的一点思考,供各位同仁磋商!








扬州支队副支队长 何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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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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