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地城市建设亦日新月异,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同时也出现了新老城市相间的发展建设格局。由此,从中不难发现在城市新(扩)建中一些老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欠缺的问题十分突出。笔者从所在辖区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来看,城市老建筑火灾事故有逐渐上升的势头,老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在城市消防建设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过程中,发生在老建筑的一起起火灾事故,引发了笔者对如何做好城市新(扩)建中老建筑消防工作的思考。
一、城市“老”建筑现状
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原有的相对老的建筑在短时间内仍在发挥着作用,势必走在新(扩)建城市建设的后面。就江苏溧阳市而言,由于资金、拆迁安排等问题,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难以进行整体改造,在对城市的外围进行扩建或拆建时,市中心遗留了很多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建成的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形成了“城中村”,由于这些建筑建设较早,未曾考虑消防安全设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火灾隐患:
(一)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城市老建筑,房屋密集,相互毗邻,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户失火,殃及四邻,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和人员伤亡。据调查了解,这些老建筑由于地处市区,地段较好,房屋出租较多,违章搭建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房前屋后还堆有大量小作坊生产、生活用的物品,而且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均无从谈起。
(二)建筑耐火等级低。由于经济实力、历史原因和违章建筑等方面因素影响,老建筑多为八十年代的老建筑,大多为砖混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房屋倒塌,造成消防人员和群众伤亡。
(三)消防水源缺乏。由于地处城市的中心,老建筑周围消火栓缺乏,而且距离较远,造成消防水源严重不足,通道狭窄导致大型水罐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错过了控制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致使火灾大面积蔓延,终成大火。
(四)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居住在老建筑的一些居民大多为老年或外来租赁人员,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差。尽管每年消防部队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及消防“四进”等时机,采取街上设点咨询、图片案例讲解、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大规模消防宣传活动,但对他们所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
(五)诱发火灾的因素多。大多数老建筑的电线虽然进行了电网改造,由于他们对安全用电常识的缺乏,电线乱拉乱接、接头松动等现象严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设备增多,造成电线超负荷现象严重;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和贪图便宜心里的影响,致使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大量使用,这些都是造成火灾的重要原因。
(六)消防组织网络不健全。由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警力有限,城市消防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还存在漏管失控现象。多年来,消防管理的重心一直落在城市公众娱乐场、单位、企业和一些专项整治中,加之城市老建筑分散,致使老建筑消防工作成为消防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各社区居委会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工作不落实,没有建立起居民公约,或虽然成立了组织但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存在“说的多,做的少”、“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现象。
二、加强城市老建筑消防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加快城市改造步伐,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努力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加快城市改造的步伐,加快“老”建筑一步一步地退化和消亡的进程。消防部门要加强与城建、土管、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将消防建设纳入改造规划范畴,并能够做到超前设计,不要在走过去重复建设的老路,切实将消防安全规划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的建设,争取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大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控制火灾事故,首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思是否增强。如今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的现实情况下,应该用一些通俗易懂、典型的火灾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让他们意识到消防工作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理解与支持,明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明白个人、集体与国家三者利益间的关系,明白眼前的既得小利与长远可能涉及生命、事业生死存亡的重大利益之间的悬殊差距。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提高宣传的普及率,构筑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形成社会化、群众化、专业化的宣传模式,采取灵活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统一的宣传手段,真正使消防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做到老幼皆知。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消防站对外开放、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让广大群众初步了解初起火灾控制、火场逃生自救、消防报警、消防器材使用的方法,亲身体验消防生活,从而加深对消防工作的理解,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网络,加强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建立相关的防火巡查制度,切实加强老建筑值班巡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防火实际上是最好的灭火,如果各地均能建立起防火值班巡逻制度,提醒广大居民时刻注意自家防火安全,作好各项防火工作,同时及时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派出所干警和联防队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尤其是灭火技能的培训,使其了解、掌握相关防火、灭火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消防器材的使用,并实行所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群众性消防组织,切实提高义务消防组织的火灾预防能力和初起火灾的控制能力。
(四)认真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一是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对老建筑消防工作和火灾规律特点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消防工作的发展计划,为政府老建筑消防及相关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主动协调工作。在政府重视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城市老建筑消防工作提供支持;三是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制。消防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开展城市老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四是切实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积极指导城市老建筑消防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派出所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互动互助,共同探讨城市老建筑消防监督工作的难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老建筑的熟悉,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预案。辖区中队应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老建筑的熟悉力度,根据城市老建筑消防水源不足、通道狭窄、消防设施严重滞后等特点,遵循“救人第一”的原则,采取运水供水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预案,从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总之,城市老建筑消防工作已经是当前消防工作又一重要内容,城市老建筑消防工作可以通过加快城市改造步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网络,认真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范于未然,有效降低农村火灾发生率,提高城市老建筑的全面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监督指导、基层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自防自救、共同监督预防火灾的良好局面。
常州支队溧阳大队教导员 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