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建立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工作的新机制,增强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居民家庭火灾上升的势头,切实维护社区稳定,公安部、民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2]61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各地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强力推进,笔者认为,社区消防工作应当顺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调整工作的思路和方式,适时将社区消防工作融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之中,以促进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推开和全面实施。
一、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既是对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对社区消防工作的总要求。社区消防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步建设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第一,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可以确保警力资源的有效整合,解决消防部门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当前,警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消防工作的一大因素,由于工作的性质与人员编制上的不相称,造成了消防监督工作上的一些被动局面,这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消防机构的重视。许多地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门划出公安编制,设立消防民警,并将他们充实到防火工作的第一线。但在我国大部分地方,设立专职消防民警尚不具备条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结合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社区消防检查等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优势,形成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与社区消防工作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可以解决消防经费不足的问题,防止在安全工作上的重复投资。《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为此,各级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然而,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单位的大量涌现,许多地方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在社区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欠帐”更多,有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甚至是空白。这对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影响是巨大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近几年来,城市居民家庭火灾的上升势头迅猛。因此,要真正改变社区消防工作的落后局面,最有效、最捷径的办法就是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在广泛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社区消防工作,实行“一警多能”、“一警多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上的投入,避免政府在消防和治安工作上的重复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有利于扩大社会防范工作的覆盖面。“火烛小心”、“平安无事”,这是中国人传唱了多少代的“更夫”词。现代社会,这些古老的防火、防盗宣传方式虽已过时,但它作为开展防火、治安巡查、宣传的基本措施和最终目标不会过时。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说到底就是要让现代更夫――联防队员,在社区重新唱响“火烛小心”、“平安无事”,以落实社区防范工作,扩大社会防范工作的覆盖面,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宣传上是如此,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也是如此,因为我们毕竟不能再用“锣敲敲”、“水浇浇”的方式与火灾作斗争了。在落实了人员的基础上,我们只要在社区的“治安岗亭”、“警务室”等相应的场所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设置报警电话等,就可以实施对初起火灾的处置与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形成群防群治的新机制。
第四,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有利于统一行动,统一指挥,增强对各种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实施后,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是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独立承担的任务。尤其是在火灾和重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统一的指挥,就不可能顺利完成法律赋予的抢险救援任务。为此,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同时,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的社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灭火、排险演练,形成消防与治安、交巡、医疗、水电等社会各部门的联动机制,这样,在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其它灾害事故时,才能保证统一行动,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地完成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使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的可行性
从广意上讲,社区消防工作就是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一个部分,它们同属安全管理的范畴。防火、防盗历来都是不可分割的。在社会防范工作中,可防性案件就包括可防性火灾案件;安全防范教育的内容更少不了消防宣传教育;民警巡逻实际上就做了防火巡查的工作;在校园安全管理中消防安全尤其重要;单位内部的防范自然也离不开消防管理。因此在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同时,实际上也就做了火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这里强调同步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相应的防范内容,制定相关的制度措施,使社区消防工作更趋规范,更便于贯彻落实。其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抓落实的机构相同。无论是抓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还是抓社区消防工作的落实,都同属公安机关的职能,不同的仅仅是工作的方法、措施和侧重点。因此在公安部门内部协调开展相关的工作,可以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实现警力资源的有效整合。而不需要另起炉灶,另搭班子,是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大事。
二是工作的目标相同。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抓社区消防工作,其目标都是为了夯实社会的基础防范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所以,同步开展这两项工作,对于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向更深层次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得民心、合民意的好事。
三是所需的经费相同。同步开展治安防范和社区消防工作,政府一般不需要另外再投入大量的经费。因为许多硬件设施,如社区警务室、通讯设施等都是可以共用,组织领导的机构也相同的。此外,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安全巡查等各项工作也都是可以同步进行。这样,不仅有利于防火工作的落实,而且节约了大量的经费支出。
四是工作的人员相同、职责相近。为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近期内各级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这之中,很大一部分是“人头”费。以东台市(县级市)为例,今年该市在市区已经增加了150名专职保安联防队员,此外在每个社区还有10名义务治安联防队员,因此,随着人员的落实,必将带动整个社会治安的好转和火灾高发态势的下降。但前提是必须把防火宣传、防火巡查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等职责、任务明确给他们,使其真正成为“治安消防联防”队员。这样政府的投入才能得到最大的回报,体现应有的社会价值。
五是服务的对象相同。二者都是为了社区单位、居民家庭的安全。由此可见,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紧推进社区消防工作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
三、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步实施社区消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新举措,社会消防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这两项工作,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也没有完整的经验可以学习,只有通过我们不断的调查、研究、探索和完善,才能将这两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笔者认为,当前重点要抓好“四个落实”。
一是明确职能,落实人员。仍以东台市为例。为了保证社区防范工作的落实,今年该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并在市区建立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和义务治安联防队伍。我们必须在这些人员的工作职责里增加消防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相关的内容,让他们在履行治安巡逻职责的同时,开展消防巡查工作;在履行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职责的同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同时,开展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等等,就可以立即实现对这些人员的“就地扩能”,使他们成为“治安消防联防”队员,实现“一套班子,两项职责”,这样,抓社区消防管理的人员就落实了。
二是健全组织和制度,落实责任。主要是依托社会防范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完善制度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区消防工作网络,规范社区消防工作的运作,落实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的防火安全责任,促进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坚持依托社会防范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以及社区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和警示制度等,并通过层层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驻区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制定社区消防规划,落实消防装备和基础消防设施。要根据社区建设的情况,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制定社区消防规划,不断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当前,主要是依托社区警务室的建设,设立社区消防办公室(兼设在社区警务室内);依托社区治安岗亭的建设,在社区设立消防(联防)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和应急照明器材等,以便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同时,对社区内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四是坚持舆论导向,落实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设施的作用,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活动室、社区广场以及社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等,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形成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盐城支队东台大队大队长 鲁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