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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的思考
 
200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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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苏里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加强消防工作,通过深入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管理职能,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火的良好氛围,解决了大量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但就目前重特大火灾多发的势头来看,一些地区政府在加强社会发展的同时,还没有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对消防工作抓的不紧、不实,政府及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具体,特别是政府及职能部门、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和考评机制。笔者认为,对政府的消防工作决策和管理行为,可以采取量化目标管理的办法,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对其所产生的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认真分析和客观评价,从而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开展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目的和意义。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观,形成强有力的目标导向。我国消防工作基础薄弱,消防社会化工作开展较晚,要实现消防工作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将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变成可以量化的目标考评体系,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意识,将其转化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际行动。二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消防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它的发展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政府改革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能否适应需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是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考验。三是有利于完善机制,促进消防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变革。目前在政府考评中存在着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倾向,根本原因是缺乏全面的科学的政府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和机制。建立消防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使政府的消防工作绩效考评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上,并以量化的直观形式表现出来,可以将组织评估与个人的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为政府全面的科学的绩效考评奠定基础。四是有利于加强宏观控制,推动和规范政府消防管理工作实践。消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行业能够独立承担的。多年来的消防工作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需要证明,要做好消防工作,必须强化政府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通过实施政府考评,明确和落实单位的责任,建立社会化消防工作管理体系,以便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把消防工作推向新阶段,把消防事业提高到新水平。

  二、实施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基本思路。一是绩效理念。要树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理念,对消防工作绩效全面地了解。消防工作绩效是政府在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所产生的结果,实施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目的最终要体现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二是目标理念。在制订具体的考评目标时,要以科学的调查研究为基础,紧密结合实际,对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对任务目标有一个恰当的定位。制订目标过高、过低都会造成考评流于形式,达不到促进发展的目的。三是评估理念。要有科学的评估方式,不仅要上级考评下级,而且要让社会舆论充分地参与到政府绩效的考核中,将人民满意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同时要将消防工作部署开展及考评情况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听取人大、政协代表意见,及时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四是创新理念。政府全面正确的消防工作绩效不是考评出来的,而是应该由政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管理措施来保证的。要鼓励基层政府大胆探索政府消防工作绩效管理和考评的新模式,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要对考评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行系统的总结,用理论创新带动实践发展。

  三、建立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的体系要求。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指标考评,这是两个概念,指标在整个考评工作中固然很重要,如果没有其他配套的体系,再好的指标也是空谈。科学的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体系至少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领导体系。要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安监、消防等主要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每年制订考评内容、实施方案和细则,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听取各地、各部门消防工作汇报,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责任体系。应明确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绩效考评责任体系。明确由各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职能部门、各系统行业进行考评,市职能部门、各系统行业对其所属单位进行考评。由各县(市、区)政府对基层乡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各系统行业进行考评,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各系统行业对其所属单位进行考评。三是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组织体系。各市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部门与所属各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对确定的指标和责任状要逐级落实。各地要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标准,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任期责任目标及政府督查考评内容。四是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指标是绩效内容的表现形式。绩效考评内容可涉及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整改及社区、农村、单位消防管理等方面。考核细则可实行百分制,详细说明每项考核分数、考核方法和扣分标准。五是消防工作绩效考评的制度体系。在绩效考评中,必须制订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督办制度、对考评情况的公告制度等、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制度等。

  四、目前政府消防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是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努力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中,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消防经费,努力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及计划、财政部门在研究制定财政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到消防经费投入,及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经费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保证足额按期拨付到位。要按照《江苏省消防部队(站)正常消防业务费计领标准》和省财政、公安厅转发财政部、公安部《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足额拨付消防正常业务经费,并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消防队(站),装备一批急需的特种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以适应扑救各种火灾和参加社会救援的需要。

  三是加快多种形式地方消防队伍,逐步完善城乡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员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时征招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充实加强消防力量。要逐步建立起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相结合的城乡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市及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等,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建设为主;各建制镇和社区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自主建立各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站;工厂企业可以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自建、联建、集资建队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企业消防队伍的建设;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没有能力组建专职消防队伍的企业,以及街道、村镇,都要建立自防自救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是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利用一切有效形式,加强对职工组织进行消防法律、消防知识的教育,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公安消防机构要面向单位和社区、农村,开展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紧紧抓住消防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深入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专项整治,大力实施“生命畅通工程”和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严把检查关、审核关和验收关,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服务。(作者系泰州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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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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