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学术交流
>>
防火监督
防范居民火灾之良策
2005-02-01
【
大字
中字
小字
】
近年来,居民火灾已成为各类火灾的主要因素。据统计,2003年江苏省城乡居民住宅共发生火灾2450起,伤亡220人,分别占火灾总数的41.7%、50.1%,居各类场所之首;2003年南京市共发生住宅火灾170起,烧死9人,烧伤21人,分别占火灾总数的40.0%、90.0%、67.7%。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时刻提醒我们:居民火灾已成为威胁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敌人,也成为当前工作中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依靠政府,扭转居民火灾的多发势头
居民防火工作有别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防火工作,法律、法规很少对其能够直接约束,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法使用强硬的手段进行管理。因此,居民防火工作需要通过各级政府、部门在宏观上统筹计划,深层次、分步骤地具体实施。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窗口,加大对居民防火的宣传力度。重点针对居民火灾的起火特点,从室内装修,用火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火场逃生等方面进行分阶段、循环性的宣传,不断加强全社会的安全防火意识,使社会整体的安全防火意识形态从无知走向求知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各部门严格把关,为全体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目前,南京市正在大规模地进行以老城改造为主的城市建设,以鼓楼区聚福园小区、白下区梅花山庄小区为代表的一批现代化居住小区,从硬件设施到软件管理都始终如一地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这些都将从根源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而与此同时,毗连分布在居民楼附近及楼下的“八小”单位、场所(即小舞厅、小练歌房、小饭店、小旅馆、小茶社、小浴室、小商店、小网吧)火灾隐患多,相互影响。这些单位建筑结构简陋,内装修可燃材料较多,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非常缺乏,平时只重视经营,员工消防知识基本是空白,又疏于管理,一旦起火就会火烧联营,迅速殃及左邻右舍,严重威胁居民住宅的安全。这就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从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对此类“八小”场所严格把关。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开业,对已经合格开业的场所加强管理,为全体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从硬件上预防以砖木结构为主老式居民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政府,可以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共同推广利用生活水管道压力、不增加任何设备附件、直接接出水管的简易喷淋系统。有条件的区、县政府可以实施一些如改造老化电线工程、改造灶间工程、清理通道垃圾工程、家家户户配发逃生绳工程、增设疏散指导牌工程、推广使用家庭可燃气体报警器工程、强化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程等措施从硬件环境上预防火灾的发生。各区、县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可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存在火灾隐患、硬件改造又有困难的居民区配发移动式灭火器材,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使这类居民区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将其遏制在初起阶段,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二、立足社区,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以社区、居委会为立足点,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居民防火意识,增强遇险自救能力,是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利用社区、居委会现有的宣传条件,帮助居民树立良好的消防意识,普及防火、报警常识,鼓励居民定期开展家庭防火检查,特别要针对家装中可燃材料的使用,电线、插座及电源开关是否安全,家用电器、燃气的使用等居民火灾的主要成因进行检查,帮助居民形成良好的自防习惯。
(二)有组织地向居民传授常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三)有针对性地帮助居民家庭制定火灾逃生预案。让居民在遇到各种火灾时有一个预先的心理准备,能保持镇静,遇险不慌,将报警、扑救与逃生同步进行,充分利用消防人员赶到前的有利时间,避免各类火场悲剧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带动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
少年儿童的玩火、用火不慎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因素之一。无论从中小学生自身安全还是从社会消防安全角度,都应加大重视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同时,抓好中小学生这一庞大群体也是降低居民火灾高发的又一有效途径。
各级教育部门应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活动。
(一)充分利用暑期军训、课外辅导、第二课堂的时间,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参观消防站、举办消防警校、消防夏(冬)令营等活动,进行有选择分重点的消防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通过进行以家庭安全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辩论会、文艺表演,观看消防电影、录像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定期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为家庭找隐患”等活动,使中小学生学会用自己的眼睛发现自己身边的各类隐患,指导他们动脑、动手解决问题。
(四)对中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使他们熟悉和掌握火灾报警、火场自救与逃生等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并通过他们对家庭、乃至整个社会进行安全宣传,帮助他们从小树立安全理念,以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作者系南京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监督科参谋
)
【
打印预览
】【
我要评论
】 【
返回顶部
】
审核人:白文广
相关文章:
首页
|
消防资讯
|
科普宣传
|
网上政务
|
工作动态
|
商务中心
|
消防博客
|
论 坛
苏ICP备05003446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消防协会
CopyRight©2003-2006 《江苏消防网》版权所有
授权用户:http://www.js11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