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城市电视台发展迅速,各类新栏目层出不穷,然而在纷繁复杂的栏目中消防类电视栏目却寥若晨星。众所周知,电视是广大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是众多媒体中的强势媒体,因此开设电视消防栏目对普及消防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消防部队形象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因此消防宣传占领电视阵地是当前刻不容缓,必须实行的大事。
电视消防栏目跨电视和消防两个行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可供参考经验较少,如何使两者平滑对接,完美整合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在此不揣固陋,抛砖引玉,先提几点建议供诸位参考。
一是充分认识消防宣传工作与电视媒体结合的重要性,完善与电视媒体的联系合作机制。电视是四大媒体之一,其传播速度快,不受地区跨度的限制;受众面广,不受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信息量大,不受表现内容和形式的限制。它比报纸更形象生动,表现的是三维立体的事物;比广播更具可视性,表现的是直观性的事物;比网络更可靠,是老百姓可以信赖交流的朋友。为了更好的拓展消防宣传渠道,消防宣传工作必须主动与电视媒体结合,推出以消防为主题的电视消防栏目,找准消防工作与电视媒体宣传的结合点,发挥电视强势宣传的效果,这是社会发展,消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必须充分认清这一形势,消除思想上的模糊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电视媒体的合作,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是栏目的内容应该对准平民百姓,注重群众关心的消防问题。对于栏目所要传播的内容,我们应遵循“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原则。因为只有被受众接受并认可,才能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基于这个要求,就必须要求制作人员制作的视角对准平民百姓,关注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环境。只有把消防宣传的目光更多地对准普通人群,对准百姓,才能达到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目的。在电视类消防栏目的具体设置方面,笔者认为可采取板块形式,设置反映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的栏目如《隐患追踪》,对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逾期不改正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这不仅可以有效督促隐患的整改,还可以向广大人民群众输送安全消费意识;可设置具有教育性质的栏目如《火灾警示》,通过报道典型火灾案例,并剖析火灾事故的成因,来警示广大群众预防火灾的重要性,使观众从节目中吸取经验教训;可设置展示部队优秀形象的栏目如《消防巡礼》,从不同侧面反映先进的消防基层中队集体,讲述感人事迹,展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可设置普及日常消防常识的栏目如《消防一点通》,解答人民群众在消防安全保障上需要了解的问题和必须掌握的消防知识,介绍如何预防常见性火灾、如何使用简易灭火器材、如何扑救家庭初期火灾、如何自防自救等。栏目板块的设置需要不断创新,突破原有的模式局限。时间宜控制在20到30分钟,过长的节目会给观众产生视觉疲劳,最好在板块过度中间穿插一些公益广告,让观众能够更好的消化所观看到的内容。栏目开办的落脚点在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解答群众所关心的消防安全问题,督促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提升消防部队的形象,为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提供一个广泛的宣传阵地,给社会营造一个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是栏目的制作模式应符合合作双方要求。随着电视台竞争态势的加剧,电视台采、编、播、队伍不断在加强,而消防部门没有专业的电视制作设备和制作人员,消防部门与电视台两方面应采用怎样的合作模式是电视类消防栏目制作的前提条件。各地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从策划、选题到拍摄、编辑、合成均由消防部门完成,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由电视台提供技术指导,人员、设备则由消防部队负责投入。笔者认为还有一种模式更值得借鉴,即题材由消防部门提供,电视台编导进行策划,摄制过程中选派消防业务能力强的官兵参与拍摄,提供消防安全知识方面的技术指导,后期制作由电视台专业人员进行剪辑合成,节目成品由电视台和消防部门领导共同终审把关。这样一方面能够符合消防部门的宣传要求,一方面也能保证电视台节目播出的质量,达到双赢效果。
总而言之,要办好电视消防栏目没有固定的模式,要经历一个艰难的摸索过程,但我们必须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在前进中不断创新,不断拓展节目内容,不断完善提高节目质量,努力使消防栏目成为集知识性、新闻性、趣味性为一体,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节目。
苏州支队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