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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宋明辉 20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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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如何结合本职工作搞好防火宣传,已成为检验消防监督人员是否真正合格、是否真正体现“执法为民”宗旨的试金石。

  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中,仍存在着“五不够”现象,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不够。消防监督人员大多事务繁忙,如果缺乏必要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那么,确实很难抽出时间,亲自动手、撰写稿件,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介绍火灾典型案例,传播消防知识,宣传防火、灭火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等等,而如果在这方面宣传不够,那么对于普及消防知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无疑会缺少“精神动力”,甚至造成“营养不良”。
                                 
  二是会议宣传和专业培训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这必然会带来两方面的问题。其一,火灾隐患自然滋生,并不断蔓延、扩大;其二,由于一些人的防火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因而容易把发展经济、增加收入、降低成本与开展消防工作,包括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看作是互相矛盾、互相对立的东西,甚至把开展专业培训、采取防火措施看成是“小题大做”、“可有可无”甚至“无暇顾及”。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消防监督人员在召集单位负责人和个体业主参加召开消防例会时,仍然是部署专项活动、专项检查的多;至于如何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如何采取防火措施等涉及理论层面、观念层面和经济层面的问题却涉及得较少。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宣传方式,对于转变观念、强化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然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解决问题的。
                                 
  三是服务窗口对防火宣传不够。消防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验收业务,同时应向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消防咨询,并主动向办事人员宣传必要的消防知识,但有些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业务受理和验收时,却很少向业主或办事人员讲解建筑防火原理,他们只是就事论事地谈谈图纸问题或建筑的实际现状、存在问题及补救措施,使业主和办事人员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有一种如入“云里雾里”的感觉。其实,这对于消防监督工作来说,无疑是失去了很好的宣传机会,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火灾,也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是执法检查靠实宣传不够。执法检查是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单位进行有效整改的法定措施。如宣传得法,则有利于促使单位和业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而有些消防监督人员则往往满足于查查隐患、发发整改通知单、复查通知单等等,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隐患,怎样整改,今后又怎样防范,却很少向单位或业主详细讲解、耐心宣传;由于缺少交流、沟通,单位、业主难免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即使“整改”了,也只是依样画葫芦,对隐患整改缺少科学的认识,以后又难免不犯同样的错误。
                                 
  五是“灾后火调”警示教育不够。无论是单位还是家庭,在火灾发生后,其主任往往都有一种“悔之晚矣“的切肤之痛。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如何抓住警示教育机会,帮助受灾户查原因、找差距、分析责任、吸取教训,这本身就是防火宣传的一大艺术。有些消防监督人员不是这样,他们满足于向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事故经过,并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责任和怎样处理上,受灾户对事故处理往往有一种突如其来或不了了之的感觉,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弄懂、弄通失火原因,更别奢谈失火教训了,因此,很难说今后不再重蹈覆辙。
                                 
  那么,在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应如何避免“五不够“,切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呢?笔者认为,科学的对策措施是:搞好“五利用”、做好“五宣传”。
                                 
  一、利用新闻媒体辐射宣传。报刊、广播、电视已越来越成为人们了解形势、获取知识和信息的主要载体,其公信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往往无法估量。消防监督人员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搞好防火宣传提高到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切实抓紧、住好,抓出成效;同时,要挤时间、争速度,切实加强新闻业务理论和消防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培养自己的新闻敏感性,不断提高自己的消防业务能力和新闻写作水平,力争多出稿、出好稿,经常做到“电视有像、广播有声、报刊有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利用以会代训广泛宣传。为切实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消防监督人员一定要对消防监督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并配合消防安全与专项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集单位负责人、个体业主召开消防例会和各种专项整治会议,在交流、检查各单位隐患整改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并通过图片、录象、投影仪、多媒体课件等,向单位负责人和业主广泛介绍国内外火灾的典型案例、图解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剖析违章操作、违法失火的深刻教训,并鼓励受训人员做好“转宣传”工作,从而起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惠及社会”的消防宣传效果,为净化社会的消防安全环境,提供基本的人员素质保障。
                                 
  三、利用服务窗口主动宣传。当前,有些消防机构已将“服务窗口”前移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办公、一条龙办理审批手续;有些消防机构则仍留守本机关办公,但不管“窗口”设在何处,作为消防监督人员都应当紧紧抓住群众前来办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验收的机会,主动给办事群众发放消防手册,提供消防咨询,并尽可能联系建筑防火实际,向办事群众讲解消防常识、指导业主超前采取防火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火灾;遇有特殊情况,还应当主动登门拜访,在搞好现场办公、现场服务的同时,不失时机地为有关单位提供建筑防火咨询和“实地”指导,努力把防火宣传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个各单位的工程建设中。
                                 
  四、利用执法检查强化宣传。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消防监督人员在安排对辖区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的同时,要同步安排消防宣传计划,做到有针对性地向单位和业主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基本知识,并结合国内外有影响的火灾典型案例,向单位和业主宣传“千万家财毁于一旦”的深刻道理,切实增强单位和业主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再趁热打铁、主动为单位和业主提供消防咨询、整改计划和防火措施等方面的服务,这样才能使单位和业主心悦诚服、乐于接受,从而为单位和业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注入精神动力和技术支持 。
                                 
  五、利用“灾后火调”深化宣传。火灾只有真正降临时,受灾户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份量,才能真正悟出“火灾猛于虎”的深刻道理。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火灾调查中,一定要紧紧抓住受灾户的“后悔情结”,因势利导、循循善诱,根据火灾调查“三不放”原则,针对受灾户各自不同的火灾特点,帮助受灾户查明原因、分析危害、落实责任、吸取教训,进而对受灾户起到“震撼灵魂、引以为鉴”的作用,这样才能有效地增强“火调宣传”的说服力、感染力和震撼力。
                                 
  总而言之,只要避免了“五不够”,并确实做到了“五利用、五宣传”,就一定能有效地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的基本技能,增强社会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同时,还能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赢得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和消防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进而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为“平安创建”、“和谐构建”作出新的贡献。

 

泰州支队防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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