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宁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消防工作,通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完善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等形式农村消防队伍,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编制、实施乡镇消防规划等措施,构筑了新时期农村消防工作新体系,有力推进了江宁农村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加强领导,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是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今年4月份,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江宁区政府立即召开了由镇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陈宏祥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张进副局长为副组长,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上峰镇和麒麟镇为江宁区农村消防工作的试点乡镇。区政府还专门下发了《江宁区农村消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时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消防组织网络。目前,江宁区12个镇均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即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明确镇长为本镇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江宁区安监局和消防大队的领导下,设立了镇安监站,配备2至3名专职消防安全联络员。派出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和组织网络,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是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中加大了农村消防工作比例,规定农村消防工作与创建“平安乡镇”、安全村、文明户等考核评比挂钩,实行重大火灾一票否决制。四是乡镇、村、组和乡镇企业之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以农为本,打好消防宣传教育前沿战。江宁区政府结合普法教育活动,汇编了《农村消防知识宣传手册》、《村民防火公约》、《家庭防火常识》,由区消防大队会同司法局、派出所下乡进行消防普法宣传,仅上半年就印制消防宣传册2万余份。江宁区还将农村消防宣传漫画和警句印制在一次性纸杯上,分发到各乡镇企业和村民家庭,广泛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村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农民活动室和图书馆设立“农村消防知识宣传站”,定期播放消防宣传VCD。其中,上峰镇的李岗头村在村入口处修建了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在村主干道上,设置了消防灯箱和固定式消防宣传广告牌,在村民活动广场设置了移动式宣传展架,用于宣传近期的典型火灾案例。各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还将消防宣传展架在各行政村进行巡回展出,既强化了农村消防工作宣传效果,又营造了浓郁的消防宣传氛围。今年5月,南京市教育电视台专程赴上峰镇采访农村消防试点工作,并在《石城119》栏目播放,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立足自救,大力提升农村防御火灾能力。去年以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江宁区政府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的消防规划编制要求,拨出20多万元专项资金,由消防大队会同省规划院对江宁区乡镇消防规划进行设计。根据消防规划,全区各乡镇累计投入500多万元用于消防道路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了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配置了专门的消防车辆、消防机动泵和灭火救援器材,建立健全了训练、管理、执勤出救等规章制度,并实行统一调度。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由村长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组长、选取村里部分青壮年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并成立了由部分老年人组成的防火巡逻队,形成了覆盖全区的防火、灭火网络。同时,各地还充分利用乡镇区域内大型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及人员,负责企业附近农村的火灾扑救工作,村民自觉做好企业周边的消防工作,形成了村企之间的优势互补,逐步建立完善了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企业义务消防队、村民志愿消防队、老年防火巡逻队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参与扑救火灾20余起,保护财产价值500余万元,真正做到了“小火扑救不出村,一般火灾扑救不出镇”,全面提升了农村火灾的扑救能力。
南京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