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门市在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过程中,围绕解决农村消防工作“谁管、谁抓、谁宣传、谁组织、谁扑救”的“五难”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农村消防工作“三大平台”,建立了市、镇(乡)、村、联户、组消防工作网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消防工作体系,夯实了农村消防工作基础,确保了农村消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一、抓牢四个层面,构建农村火灾预防平台。海门市通过抓牢镇、派出所、村和联户四个层面,系统加强农村消防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镇级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海门市政府要求各镇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地突出的消防问题,同时要求在农业收获季节和火灾多发期对各村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每年对镇属企业至少组织进行2次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海门市公安局在加强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适度拓宽派出所业务范围,大力改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赋予基层派出所更多的消防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向农村个私企业及村、组、户延伸,加大农村消防管理力度,减少失控漏管。今年以来,海门市各乡镇派出所共办理消防执法案件9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6%。三是强化村级组织的防火检查工作。针对农村老、弱、病、残等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群体火灾多发、死亡率高的情况,海门市各乡镇村级组织普遍建立了火灾防范能力较弱人群和村消防工作的基础台帐,并以村干部、治保积极分子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内企业、村民家庭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将检查内容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形成了检查、复查、整改的动态性消防管理机制。四是强化联户内和厂村间自查、互查。各行政村根据“十户联防”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由联户长牵头组织联户内各农户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互查,形成“互相提醒、互相宣传、互相检查、户户参与、人人关心”的良好氛围。同时,海门市各乡镇以辖区主要企业为骨干,建立了厂与厂联防、厂与村联防、厂与组联防的消防网络和运行机制,有效地利用了厂、企的消防资源,弥补了村级消防人员缺乏、消防经验缺乏等不足,推动了村一级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建好四支队伍,构建农村灭火救灾平台。近年来,海门市顺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先后建立了4种类型的农村消防队伍,广大农村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消防队为主力,地方专职消防队为骨干,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为依托,驻村企业义务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多种形式农村消防队伍体系。一是积极组建区域性专职消防队。2001年,海门市投资300余万元,在海门东部地区建立了由政府投资、财政养护、消防管理的通东地区专职消防队。该队采取混编建队的方式,拥有消防现役队员5人、合同制队员8人,配备执勤消防车3辆,执勤训练考核与公安队同步进行。2002年,海门市又在全国床上用品生产基地三星镇成立了由政府协调、企业出资、派出所管理的三星镇专职消防队。该队由三星绣品城出资100余万元建设,共有合同制消防队员9人,配置东风水罐车1辆。二是积极组建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2003年3月,海门市政府和各乡镇政府共同投资50余万元,在各乡镇派出所建立了20支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设置了消防器材库,购置了手抬消防泵、战斗服等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把消防职能和治安联防融为一体,担负起扑救辖区初起火灾的任务。同时,为部分警务站配备了手抬消防泵和消防器材,负责警务区内的灭火行动。三是积极组建厂村联防义务消防队。海门市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通过村企联防,实现了厂村消防资源的共享。四是积极组建村志愿消防队。经过多年努力,海门市所有村民委员会均建立了由民兵、农村青壮年和村企职工组成的志愿消防队。全市42%的村志愿消防队设置了消防器材室,购置了消防泵及运输车辆和灭火器,担负起村内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同时,在“十户联防”的联户长家中配备灭火器、简易消防水喉等灭火器材,负责联户内的自防自救。目前,海门市共有各种专职(义务)消防队伍330余支,队员2700余人,其它各种义务消防组织1460余个,执勤消防车12辆,消防手抬泵276台。海门市还通过有效整合,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了出警迅速、反应灵敏的农村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农村火灾发生后,各类队伍出警早、灭火快、损失小,基本做到了“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
三、强化四项措施,构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平台。一是明确职责。海门市政府印发了《海门市农村消防宣传实施方案》和《海门市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制度》,成立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目标、步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政府领导、消防牵头、各部门参与、派出所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具体实施、广大村民共同参加的农村消防宣传格局。为推动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在全市的深入开展,海门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安监局、消防大队联合开展了消防宣传“四个十”评比活动,即评选十佳联户长、十佳村民小组长、十个消防宣传工作先进村民委员会、十个乡镇消防宣传组织奖,有力地调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分层次开展针对性的消防教育。海门市把民营经济、外来人口、自防能力较弱群体及中小学生作为主要宣传教育对象,并通过“大、中、小”三个层次开展消防宣传。“大”,即发动留守家中的老人,组成农民义务宣传队,利用空余时间,在田间地头、乡村文化活动室、农村书场,以快板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家庭防火知识;“中”,即以十户联防长为主,动员在村办企业中工作的村民、个体企业主,积极参与村里的消防宣传活动;“小”,即以学校为单位,扎实抓好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将消防知识带回家,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的辐射效应,起到“教育一人、带动一家、推动一片”的作用。三是不断丰富消防宣传教育手段。海门市开展了送“消防知识下乡”文艺巡回演出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及举办有奖征文活动。海门市消防部门根据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特点,将消防知识分成消防法律法规、家庭防火、应急逃生、企业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五个部分,汇编成《农村消防知识宣传手册》,广泛发放到企业职工、农户、村民和中小学生手中。海门市各乡镇均在主要路口或建筑物上醒目位置设置了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公路干道两侧悬挂和喷涂消防宣传警示标语,在各村村部和村主要路口设置了防火公约宣传牌。全市还以村委会为主阵地,成立了农村消防知识宣传站,通过宣传橱窗、消防板报、图片漫画、消防知识挂图以及定期的农村广播等多种形式,使消防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从而真正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海门市部分乡镇依托农民学校、农村党校成立了“农民消防学校”,将消防知识培训纳入全年村民培训计划。海门市消防部门定期派人对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乡镇专兼职防火员进行消防培训,使之成为农村消防培训宣传教员,由他们去培训村和村企业的防火员,最后由村和村企业的防火员对企业和村民实施培训教育。通过层层培训,使消防宣传真正覆盖全市广大农村地区。
南通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