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06年中央连续下发1号文件加强“三农”工作,尤其是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苏州市各级政府坚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在组织领导、科学规划、有序建设方面多管齐下,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苏州市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苏州”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和落实“预防在先、重在建设”的安全观,把消防工作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加强消防基础建设与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从政策、资金、人力、物力上给予巨大的扶持和倾斜。2006年以来,苏州市在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各级党政领导按照《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力的新举措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坚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同步推进实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二是科学编制实施农村消防规划。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苏州市各地以中央总要求为指导,结合农村规划和村庄改造的实施,加快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合理调整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各地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依据《消防法》、《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把新农村消防规划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之中。目前,苏州市12个县(市)、区已经编制完成了城市总体消防规划,58个小城镇编制完成了小城镇消防规划,结合区划和镇村布局调整,全市规划确定了2377个农村集中居住区,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体水平。各地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和相关配套设施更新及资源整合的有利时机,根据自身特点,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按照科学、超前、规范、合法的要求,制定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合理布局工业产业区、集中居住区、农业规划区、生态绿化区,做到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经济建设同规划、同实施。张家港市除编制了城市消防规划外,全市四个片区和8个中心镇均编制了消防规划,并根据农村产业特点,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沙化工区等工业园区分别编制了专业消防规划。
三是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消防站、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区域火灾处置需要,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点推进有固定营房设施、有固定专职消防队员、有专用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有专业处置能力、纳入110指挥系统统一调度的合同制区域性专职消防站建设。2005年以来,全市新建投用农村地区政府专职消防站12个,累计投入资金1.75亿元,今年共有11个农村地区消防站正在建设之中。年底前,常熟市辛庄、董浜、尚湖、东南开发区4个政府专职消防站将同时建成投用。到2008年底,苏州市所有中心镇都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80%。全市1194个行政村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设置消防室,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和专兼职人员,设有固定通信方式,有效提高了农村地区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对于各类镇、村工业小区,农民住宅小区建设,同步配套建设消火栓,预留消防通道。通过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和创建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工程等,提高农村道路建设等级,全面改造拓宽农村消防通道,大力提升农村地区消防车辆的通行能力。常熟市计划三年内投资1.5亿元,将全市276公里农村公路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通过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从根本上改变老式民宅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高农村居民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同时,各地充分利用苏州农村水乡丰富的自然水资源,结合农村兴修水利和河道疏浚工作,加强消防码头、消防车取水口或消防水池建设。
通过大力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增强了农村消防实力,提高了农村消防工作水平,农村地区火灾呈稳中有降态势,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幅下降,为维护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苏州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