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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勇在全省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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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国家公安部、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就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务必要将总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和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在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认证准备、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开展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产品需求急剧增多,消防产业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市场调控措施不尽完善,导致过度竞争和无需生产,尤其是少数不法分子见利忘义,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为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点的问题还比较严重。给消防产品市场带来许多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为此,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 突出重点,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总局的整体部署,着重抓好一下三个方面。一是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省消防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工商登记管理,依法审核注册。对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已被公安消防部门撤销行政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要责令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应当及时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无照生产经营消防产品的违法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三是查处一批大要案件,要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消防产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及假冒、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的大要案件。
三、 加强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监管难度大。因此,在整治工作中,各地一方面要加强内部职能整合。各地要将这次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与全省已安排部署的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整体优势,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经营秩序。各地工商部门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消防、质监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公安消防、质监部门紧密结合,集中时间和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 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队消防产品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消防产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积极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消防产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极引导和监督消防产品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律制度;充分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防产品市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促进我省消防产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这次全省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监管难度大,各地工商部门务必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为建设“平安江苏”,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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