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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支队制定下发二○○七年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计划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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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1月23日泰州支队制定下发了2007年度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宣传责任。1、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认真宣传贯彻国发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苏政发10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各级政府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科普教育计划等内容,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政府”活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2、推动有关部门、行业和系统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协调教育、科技、劳动、司法等部门参与开展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义务、学历、职业和普法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促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将消防宣传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月)、不同季节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大型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

  二是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按照《全省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规划》的标准,全面推进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在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大力普及实用性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每名消防监督人员每周用于消防宣传的时间不少于半天,并做好登记工作。1、开展社区消防知识普及。推动和指导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立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制度,设置社区消防宣传专栏,普及社区和家庭防火知识,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2、深化学校消防知识教育。推动、指导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在校生接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做到“一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年内各大队至少要联系一所中、小学校培养典型,通过开展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遍接受消防教育。3、加大企业消防宣传力度。督促单位设置消防知识宣传专栏,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会”知识(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4、做好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精神,推动各级政府将加强农村专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消防警务室建设,驻村民警、兼职消防员指导村民委员会利用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开展消防常识普及宣传。

  三是扎实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要按照“针对性、时效性、广泛性”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社会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成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基本目标。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的宣传手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把渗透各单位的普遍性宣传和开展社会化的集中性宣传相融合,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到宣传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演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形式,运用电视、移动电话短信息等现代传媒,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扩大覆盖面和社会效果,让消防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同时,要重视与当地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抓好广度、深度报道和跟踪性的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大力营造新闻媒体宣传消防的强大声势。1、办好媒体宣传专栏、专版。紧紧围绕消防监督执法中心工作,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发挥媒体消防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双重作用,各大队要积极配合防火处完成与《江苏经济报》、《泰州日报》消防专版的组稿任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同时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建立新的消防宣传固定阵地,进一步利用网络、报刊、电台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工作。2、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建立灭火救援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人员、装备和责任,第一时间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发布支队灭火救援信息,并做好跟踪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不良炒作和负面报道。3、落实消防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做好消防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舆论引导。支队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情况一年不少于2次,重大消防信息可随时发布。

  五是加强消防宣传基层基础建设。1、加强消防站开放基地建设。继续做好消防站对外开放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一步丰富开放内容和创新开放模式。每个消防站每月集中对外开放不少于2次,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半天,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200人。大力推广消防站开放阵地前移工作,鼓励将消防站开放地点延伸至政府、社区、学校、工厂和农村,使本地区95%以上的市民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借助广告公司、演艺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各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在社区、农村、企业内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广告宣传,年内各地要在城市主要街道醒目位置设置至少1块消防公益宣传广告,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2、积极培训新闻宣传人员。对大、中队的宣传骨干定期开展有关新闻宣传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宣传业务素质。对热心消防宣传工作的官兵进行新闻采访、通讯报道写作等知识的培训。同时要加强消防宣传器材装备建设,各地应将宣传器材纳入消防部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宣传经费预算不少于本单位消防业务经费的5%,努力争取政府消防宣传专项资金,接受合法社会捐赠。3、建立消防宣传档案库。及时将本地重特大火灾、重大抢险救援、大型消防活动的影像、录音、图片、文字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宣传档案库。

  六是全面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江苏省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大纲》有关消防培训的要求,在全社会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意识和消防技能。为节约警力,整合资源,今后凡须经过法定培训的人员一律由支队宣传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消防安全培训证。支队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消防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对各地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单位进行开业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另行发文),凡未经过支队统一培训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相关消防审批手续。支队根据各大队组织情况下拨经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与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对于其他人员,各大队应主动指导单位开展自我培训工作,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对职工教育不少于1次,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对职工教育不少于2次。

  计划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和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周密计划,认真实施,确保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通过宣传培训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火灾风险自担”的消防工作机制。同时要严格按照支队培训计划抓好落实,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天,严禁“一日训”。在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施考核,对考试合格者核发消防安全培训证书,实行持证上岗,严禁不培训就发证。各大队要认真组织,今后,支队将把各单位人员培训情况纳入大队防火监督工作和单位消防安全综合考评。

 

泰州市消防支队宣传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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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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