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切实保障基层农村地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张家港市关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三年规划》和《张家港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近日,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组建保安(志愿)消防队伍的实施意见》。
《意见》依据全市各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需求,要求全市各镇(区)、有关单位在张家港市16个距离消防队较远的管理区、派出所和行政村分别组建4支区域性、12支村级保安消防队,在其余的22个党委村组建22支志愿消防队,并细化了保安(志愿)消防队设置点、配备人员、车辆通信装备、应急器材、经费保障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有效推动了张家港消防基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苏州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