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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消防官兵努力塑造消防卫士便民、利民的民本形象
 
2008-09-03 14: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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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安大队紧紧围绕总队、支队部署,主动顺应苏通长江大桥开通后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监督,在执法中强化服务,努力为驻地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赢得了驻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集思广益,把全体官兵的服务热情真正地调动上来。海安大队全体官兵牢固树立“强化宗旨、文明执勤、服务在先”的理念,更好的服从、服务于小康社会发展。去年下半年,海安县消防大队在整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各警种中抢先一步,以“大桥时代服务职能的定位和思考”为题,在全队官兵中组织开展了“服务发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到准确的职能定位在全县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大家改进作风、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海安县消防大队又以“三争一创”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摆剖析自身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缺失和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整改,全队上下迅速形成了服务发展“积极参与,全力以赴,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消防大队成立了由军政主官担任组长,其它消防监督员和中队干部为成员的服务驻地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结合部队“三基”工程建设,精心制定全年工作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为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大队党委还坚持每月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和商讨服务对策。每季度通过消防联席会议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向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企业单位负责人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消防大队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战备执勤、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海安县消防大队在对近两年出台的服务举措进行回顾总结的基础上,精心制定出台了消防监督机构服务“总体达小康,建设新海安”七项新措施,按照“全方位、宽领域、多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手段,做到规范更加透明、程序更加简化、时效更加快捷、服务更加到位,并在县电视台和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优化平台,把便民利企的举措切实的运行起来。海安县消防大队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人员、装备到位,努力营造文明、公正、高效的执勤、办公环境。一是推进“一站式”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纽带,针对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办事不便的实际,海安县消防大队在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一站式”办证窗口,集中受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共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业务。窗口人员着装齐整,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举止亲切,办事公道,高速快捷。二是推行“家门口”服务。为方便消防监督和管理工作,海安消防大队在全县16个公安基层派出所和196个村、社区、重点企业和外来人口集聚地,精心选址建造了规格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的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村、企、社区消防警务室。由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联防队员组织警务室治安联防队员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小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了解企业内部和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动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火灾隐患,并根据《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办理小型场所的简易消防审核、验收等。三是推动“科技化”服务。海安县消防大队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网,开设了消防安全服务专栏,公开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办事制度和业务流程,提供服务指南。落实专人做好网络维护,定期更新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传达消防监督管理最新动态。借助县局110指挥中心系统,扩大消防互动短信平台建设的覆盖面,将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公共娱乐场所业主、村居干部等17个群体人员分组编入消防短信网,及时通报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和消防安全防范要点,定期发布征询信息,及时公布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检测结果。海安县消防大队每周通过短信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反馈各类消防安全防范信息的互动效应明显增强。

  三、突出重点,把消防监督机关的职能有效地发挥出来。“服务发展,安全为先”。一是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因苏通长江大桥通车后形成的产业结构转移,县城及周边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地所日益增多,火灾隐患随之增加。为此,海安县消防大队加大“错时工作制”和消防巡防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以保卫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机制,力求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二是以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拳整治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建筑隐患等。今年,海安县消防大队和各基层派出所共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1446份;制发《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242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58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13份,《复查意见书》356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134起,责令“三停”单位216家,罚款金额83.58万元,对“习惯性违法行为”实施当场处罚428起;办理一般程序火灾调查5起,简易火灾调查12起。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凸显成效。海安大队积极发动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对辖区三级重点单位、“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开展集中检查和夜查行动,坚决防止小场所发生大事故。上半年,全县派出所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共开展消防监督1320余人次,发现火灾隐患2372处,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17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816起,责令“三停”173家,罚款金额48.785万元,办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11起。
   
 

海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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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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