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支队消防法律文书行政领导审批权限,加强支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近日,常州支队根据《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和《法律文书行政领导审批制度》等文件精神,出台了《常州市消防法律文书行政领导审批制度》(下称《制度》),以对支队现行消防法律文书行政领导审批权限给予明确。
作为全面推进支队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的又一项新举措,《制度》结合总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新规范、新要求,对涉及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办案以及火灾调查等业务内容的全部法律文书、内部审批表的签批流程进行重新调整,签批权限进一步规范。与此同时,支队相关技术人员也及时对照相关要求,对数字化监督系统的流程设置和审批权限也随即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常州支队防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