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支队级后勤建设和财经管理,淮安支队党委研究决定,从1月下旬至5月中旬,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后勤建设与财经管理情况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并于近日制订了《淮安支队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给各单位。
此次开展自查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支队党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清理整顿、自查自纠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建章立制为保障,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审计自查清理整顿工作,确保部队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有效运行。
自查清理整顿坚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敢于较真、认真细致、务求实效,保证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淮安支队专门成立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工作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派员组成。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支队党委和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指导、检查全市消防部队的清理整顿工作,督促和指导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清理整顿内容:一是基本建设管理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有无未经审批擅自立项或者超规模、超标准、超财力搞基本建设的问题;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严格规范,有无违规运作、暗箱操作和商业贿赂等现象;建设项目是否经过内部审计部门委托审计,有无未经审计擅自结算的问题。二是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是否注重优化经费投向投量,经费投向是否向基层倾斜,所有资金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是否严格,有无擅自调整预算、超预算开支的现象;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程序,有无超越权限审批、损失浪费等问题。三是内控制度与资金管理情况。是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是否实行科学民主理财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经费是否纳入同级后勤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截留的问题;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罚款、乱拉赞助、无证收费、强行收取慰问金以及坐收坐支等问题。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违规开立账户、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票据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档案管理是否齐全完整。四是资产物资管理情况。资产物资是否计价核算,出入库手续是否健全,资产报废审批是否严格,接受捐赠的物资设备是否纳入资产统一管理,各项财产物资是否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有无资产流失现象。五是集中采购管理情况。是否建立集中采购制度,大宗物资装备和零星基建项目采是否经过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方式是否合理,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采购资料归档是否及时、完整、清晰。六是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管理情况。清理整顿对象包括支队、大队所属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情况。清理整顿内容为:经营许可证件等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有偿服务、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特别是违反规定,从事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经销消防器材等经营性活动;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是否经过竞价程序,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是否规范。
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部署准备阶段(1月下旬至2月中旬)。各大队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自查清理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大队要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认真填写清理整顿工作统计表,并于3月5日前报支队财务科。三是整改落实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各大队要针对自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逐一研究解决。对于一般性问题由本单位自查纠正,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支队,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支队在各大队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建章立制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各大队要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从源头上治理防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五是总结报告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上旬)。各大队要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上报支队。
这次审计问题自查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后勤管理,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推动部队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淮安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