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省厅和省总队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队管理工作、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连云港支队采取切实措施,派出专门督察人员,深入基层和社会面单位开展督察工作,保证了部队“安全过年”、“廉洁过年”,部队官兵和驻地群众度过了一个祥乐和谐的春节。
一是召开办公会议,专题安排春节期间督察工作。2月16至17日,支队先后召开办公会,学习了省总队《关于春节期间对有关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专题安排全市消防部队春节期间督察工作。会议研究,春节期间,分别由支队总值班带队,每天不定时、不定点,对基层部队、社会面重点单位开展督察,要求对官兵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发现火灾隐患的要及时通知辖区大队和督察社会面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春节期间,部队共派出8个督察组,出动警力30人次,对基层大队开展了19次督察,对基层中队开展了21次督察,没有发现违反部队管理规定和部省厅管理规定的情况,部队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队伍秩序良好。
二是以刘副部长批示和省厅通知精神为指导,全面督察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部队廉洁过年。接到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落实刘金国副部长重要批示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前消防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厅《关于对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加强检查督察的通知》(苏公传发[2007]222号)后,连云港支队在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汇报后,迅速组织在队官兵进行了认真学习,特别是组织督察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要求以刘副部长批示和省厅通知精神为督察工作指导思想,全面加强部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面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切实在预警防范上狠下功夫,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部队廉洁过年、社会面单位安全过年。春节期间,连云港支队派出督察组,先后督察了50个社会面单位,发现火灾隐患10条,及时督促社会面单位全部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春节期间,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部队没有发生一起官兵违纪案件。
三是以“五条禁令”为重点,切实加强部队管理和执勤备战工作,确保部队和社会面安全过年。春节前,支队及时转发了省总队《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部队执勤备战和安全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的部队安全工作和执勤备战工作进行部署。在2月14日召开的新兵第二阶段教育训练动员部署会议,支队专门就加强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说明,重申部队各级和全体官兵必须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予以严惩不贷。春节期间,接到总队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内蒙古乌海市公安消防支队干部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通报》的通知后,连云港支队在组织官兵认真学习的同时,还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将简要情况群发给休假探亲的官兵,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决不触犯“五条禁令”。同时,连云港支队利用党委成员春节期间下基层慰问的机会,对各个基层大队又进行了面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醒”,要求官兵安全牢记心中,警钟24小时长鸣。春节期间,连云港市没有举办大型的活动,但是连云港支队还是制订了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开展针对性的演练,全面加强部队执勤备战工作。春节期间,部队没有发生一起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发生,执勤备战秩序良好。
连云港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