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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工作的几点思考
 
顾银春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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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徐州市为例,年内,支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彭城卫士”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江苏建设先进集体”;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先进集体”。在取得成果的同时,笔者感觉到,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徐州市,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警力、经费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粗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形成原因

  (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暨待加强。根据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目前徐州市区和各县(市)建城区的规模,我市应设城市消防站27个,实有14个,相差13个。其中,仅市区就差6个。特别是在老城区的加速改造、新城区加快建设和开发区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二)消防警力不足。一是消防机构逐年新增。95年以来,徐州市新增加了特勤大队(下辖2个中队)、七里沟消防中队、城南消防大队等机构,但现役人员编制始终没有增加,消防官兵均是在80年代建队的人员中调配使用,消防执勤力量薄弱;二是防灭火任务繁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工程、新项目、新工艺等日益繁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十分繁重。此外,消防部队还要承担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以及山林火灾扑救等任务,使基层官兵长期超负荷工作,始终处于高度警惕和疲劳状态。2006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704次,扑救火灾1519起,参加重大活动执勤30次,抢险救援364次,社会救助227次;检查单位9265个次,审核工程项目1406个,验收工程554个,组织调查火灾812起,办理消防行政案件2303起。三是消防站建设步伐加快。依照《徐州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将新建30个消防站,目前矿山路、徐州工业园区等消防站正在建设中。在加快消防站建设的同时,执勤人员不足成为影响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消防经费投入不足。2006年,全市消防部队各级党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争取政府对消防经费的投入。年内,各级政府先后划拨正常经费3000余万元,但是对照全省今年消防工作部署和目标,投入的经费仍无法满足部队营房改造、营具添置、装备更新等建设需求,成为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

  (四)农村消防工作薄弱。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各地虽然都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消防工作网络,但由于“经济效益至上”的思想,农村责任机制和考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二是消防监督查检不到位。各地建立了乡镇、街道、居(村)委会义务、群众性、志愿性消防组织,但由于人员消防业务素质较低,加之农村范围广、居住分散等原因,消防监督管理不到位或未落实;三是消防基础设施薄弱。从调研情况看,全市108个乡镇的消防规划已编制完成,但大部分乡镇因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未付诸实施;四是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火、用电、卧床吸烟现象严重,导致火灾发生率高,人员死亡多。2006年,全市共发生农村火灾315起,死11人,分别占火灾总起数、亡人数的21.28%和78.57%。四是交通不便、扑救困难。农村大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住房部局不合理,交通不便,缺乏消防水源,即使有水源的地区由于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靠近。

  二、解决对策

  (一)加强《规划》修编,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发挥消防部门参谋助手能动性,督促各地政府结合实际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贯彻落实《徐州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提请市政府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消防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执行,确保“十一五”期间新建26个普通消防站、增建1个特勤消防站、化学灾害事故处置专业消防站、高速公路沿线消防救援站共30个消防站建设任务;按照《徐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5-2020)》,督促各地政府在新建开发区和新城区同步建设消防水源,改造供水管网、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按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在“十一五”时期前3年全市所有消防站达标,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重点加强特勤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按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A502-2004),将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所需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到位。

  (二)以合同制消防员征招为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缓解公安现役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矛盾。一是依照2005年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精神,提请市政府完成三年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333名,充实加强一线防火灭火力量,并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培训、管理、考评等各个环节措施的落实,确保其发挥应有的能力;二是结合消防规划,在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发达的中心镇,积极发展由政府批准建制编制的地方消防队。同时,继续巩固和发展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对消防任务较重的大型企业,建立和巩固企业专职消防队;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协调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努力形成以公安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和地方合同制消防员为补充,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三是提请政府,逐级申请增加现役人员编制,确保满足新形势下徐州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发挥参谋职能,进一步更新理念,打破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经费”瓶颈。继续坚持以自己的“有为”,争取在政府工作中的“有位”,加强与各市、县、区政府及财政部门汇报、交流和沟通,提请各地通过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视察消防部队现场办公等形式专题研究消防工作,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

  (四)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一是推动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徐州市消防工作考评办法》为参照,加强对各级政府的检查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二是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投入,加强农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切实当地农村实际的消防工作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加大农村消防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比重,与创建安全生产先进乡村、文明乡村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三是加强与宣传、教育、劳动、妇联、新闻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将其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创建文明社区、评选“五好家庭”、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五五”普法教育等活动之中,结合各村实际,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四是充分发挥派出所专兼职消防员、农村义务消防组织以及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队力量,加强对农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六熟悉”,督促各地政府加强联防消防队经费保障,保证保安联防消防队正常运转,提高火灾扑救效率,达到“一般小火不出村”。

 

徐州支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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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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