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士官队伍的管理教育,建立和完善士官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士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依据《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南通支队制订出台了《南通市消防支队士官考评与奖惩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奖惩办法、附则等五章,九大条。士官考评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依据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支队和所属单位两级考评,并建立士官考评档案。为做好考评工作,支队成立了士官考评办公室,参谋长任主任,警务科长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考评办公室具体负责士官的考评工作。士官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士官考评等次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士官考评采取每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评时间从上一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
《办法》规定由支队司令部每年对每名士官考评情况进行排序,每季度或半年进行公布一次,年度考评作为士官晋升或选取的主要依据。
南通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