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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支队认真研究完善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张红玲 2008-03-26 14: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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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质服务推进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南京支队机关作风建设,支队从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绩效入手,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和队伍实际,认真研究完善了《南京市消防支队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绩效考评,奖勤罚懒,升优汰劣,激励机关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促进支队的全面建设,确保各项消防保卫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南京市消防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实绩、奖勤罚懒”的考评原则。为确保考评工作的严肃性,支队还专门成立了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姜志财副政委任组长,机关各部门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由政治处张红玲主任兼任考评工作办公室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考评人员为考评工作办公室成员。绩效考评的对象为机关全体干部,由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或不定期的考评,考评结果列入机关绩效考评统计表,每月将考评结果上网公布。

  支队机关绩效考评的时间段为一个自然月,每月的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办公秩序、通信信息、执勤岗位练兵、学习教育、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各占5分,履行职责占70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50分,工作质量情况占20分)。另增设工作特色加分和两级领导评价系数分。最后,按照每月的绩效考评月得分发放(或扣发)相应的绩效考评奖金。

  在考评效用方面,每年年底对年内有2个月以上(含2个月)考评加分都达5分以上的干部,可优先参加年终奖励评比,并作为晋职晋衔的重要条件之一,是领导干部的奖励当年目标责任奖的40%,是一般干部的增发1个月奖励工资。反之,每年年底对年内有2次被扣完月考评奖的干部,原则上不参加年度各项奖励评比,并作为延缓晋职晋衔的主要依据之一,是领导干部的扣除当年目标责任奖的40%,是一般干部的扣除当年奖励工资。对机关干部月考评绩效较差或有重大失误的,由支队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南京市消防支队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试行一段时间以来,支队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到实施干部绩效考评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干部培养教育的需要,是对干部进行评价达到竞争激励目的的一项干部管理的有效措施,完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以人为本”管理原则要求。

 

南京支队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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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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