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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支队制定出台《合同制消防员考评与奖惩办法》
 
2008-02-29 0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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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和完善合同制消防员(包括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和消防协管员,以下简称队员)队伍的管理,激励队员士气,增强队员素质,提高队伍战斗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2月28日,淮安支队根据《江苏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消防部队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淮安市合同制消防员考评与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支队本级和各大队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合法的劳动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编制数,及时征招、增补合同制消防员,由劳动中介机构与应征对象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按照协议条款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队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刻苦训练,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等任务。涉及队员奖惩的量化考评,应依据《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支队和所属单位两级考评,并建立队员考评档案。《办法》强调,在考评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考评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

  合同制消防队员考评分为月考评和季度考评。月考评按照《淮安市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标准执行,基层中队的消防员由中队实施,填写《合同制消防员月考评登记表》,报大队审批,并报警务科备案。各大队和机关各部门的合同制消防员由各大队和机关各部门实施,报警务科备案。队员季度考评得分由队员月考评得分累加,基准分300分。每季度按照10%的比例从本队队员中按考评积分选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并发放奖金。月考评起始时间为每月25日至下月25日,季度考评起始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最后一个月的25日。

  《办法》在奖惩方面指出,根据月考评分值发放队员月考评奖。队员在季度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的发奖金200元。队员在参加总队、支队组织的各类考核、竞赛、评比中获得名次的,按具体考核奖惩规定实施。全年考评积分由季度考评积分累加得出,将队员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评分值高于1140分的定为优秀、1139-960分的定为称职、959-720分的定为基本称职、低于720分的定为不称职。当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队员,次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淮安支队信息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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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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