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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支队制定
 
20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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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完善支队机关绩效考评机制,促进机关全面建设,进一步激励机关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公正评价支队机关官兵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通过绩效考评,不断强化机关官兵办事效率和正规化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洁型的支队机关,参照总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近日,南通支队制定出台了《南通消防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为确保《办法》能取得实效,南通支队成立了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副政委季智洲任组长,各部门长任副组长,部门副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支队“161”办公室。

  《办法》坚持“公正公开、突出实绩、奖勤罚懒”的原则;考评坚持每月考评,月考评结果与年终目标责任奖发放相挂钩;考评由各部门长对本部门人员工作、学习、值班、训练等履行职责情况依据考评细则进行打分,每月考评结果上网公布;《办法》对各个岗位的考核进行了分别量化,共分为八大项、23小项,月考评总分为100分,低于100分的按实际扣分分值扣月考评奖,月考评分低于95分的,当月考评奖全部扣除,不倒扣,年终时扣除1/12目标责任奖。《办法》还规定考评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1/2考评奖。两起以上,全部扣完。

  《办法》于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






南通支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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