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161”工程的全面贯彻落实,宿迁市消防支队及时建立“161”工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支队官兵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保证“161”工程良好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一是完善考评表彰机制。科学设置考评项目,严格奖励规定,明确奖励标准和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奖励,做到赏罚分明,确保“一个根本”、“六个着力点”真正落到实处。从今年起,凡在“161”工程建设考评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将对单位主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年度考评处于末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目标管理奖;“161”工程建设考评连续两年未有起色的单位,除扣除50%的目标管理奖外,还将对该单位的主官予以组织调整。各单位也要拿出具体措施,把工作落实与福利待遇和个人成长进步挂起钩来,要用政策导向和机制来保证“161”工程的实施,切实让每名官兵绷紧“161”工程建设之弦,逐步形成一个人人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个个努力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安排一定比例、一定数量的营以下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竞争氛围。坚持定期考核、晋升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每年对大中队班子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为不称职和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予以交流或转岗,对连续二年在全市班子考核中排名末位的主官,进行组织调整。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安排一定数量正营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逐步试行干部任期制,团职每届任期干部4年,营职干部3年,连排职2年。对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任职期间,大、中队受到集体三等功(含)以上奖励或连续2年在支队综合评比中位于前三名的大、中队主官可以提前晋职或优先调整到重要岗位使用。对在任职期间工作平庸、失职、领导不力、管理不严、所在单位发生等级责任事故的,除追究一定的领导责任外,一律推迟晋升职务,直至降职降衔。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和落实述职述廉、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委班子和成员的考评考核。支队纪委根据接处信访及查处违法违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察部门对部队整个面上进行监督,重点查“五条禁令”、“三条铁规”、“四条规定”、“九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后勤部门将财务收支审计延伸到对领导干部的任期审计及对重大工程、物资采购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支队党委研究人事工作,一律采取票决制。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监督员,广泛接受基层官兵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核奖惩
一是实行量化考评。为促进“161”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支队坚持量化考评的原则,结合年初党委扩大会的工作部署,制定“161”工程各项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对各单位贯彻落实“161”工程情况进行量化考评。“161”工程考核按年度进行,对“161”工程中涉及司、政、后、防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其中督察访查占8分;信息化建设占2分,纳入年终考核;执勤训练管理工作占27分;防火工作占27分;政治、后勤工作各占18分。各部门根据分值扩增到百分制进行量化。年终检查考核,由支队“161”工程领导小组牵头,支队领导带队,司、政、后、防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一个检查考核组统一进行。对于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财务网上结算、城市重特大危险源灾害事故处置数字化预案制作、个人防护装备建设、中队士兵宿舍安装空调和营房楼层增建卫生间、官兵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投保等亮点工作,采取“插小红旗”形式予以反映和推进。
二是落实奖惩。支队根据量化考评结果,严格落实奖惩,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班子考评、干部任用、晋职晋衔挂钩,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市消防官兵贯彻实施“161”工程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先进和后进在政策中要区别对待,不能让那些老实干工作的人吃亏,也不能让个别投机取巧的人占便宜。一定要体现出评优促劣和奖勤罚懒,确保“161”工程建设取得实效。支队将根据总队制定的《贯彻实施“161”工程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统一规范奖惩。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全部队。
宿迁支队